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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锆业: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05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2-002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及材料,监事会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在公司总

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

监事 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赵拥军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审议

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1
发布的《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关联监事赵拥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

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情

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

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及授予数量进行

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和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

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中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1
                              2
月 4 日,并同意以 4.1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1.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

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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