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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锆业: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1-18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2-010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2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2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投

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

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

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8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2月8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

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

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凯撒工业园珠

津一街3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议案1:《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已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

  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

  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登记时间:2022年2月10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

  13:30-15:30。

         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凯撒工业园珠津一街3号楼3

  层,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

  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

  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

证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

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

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

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

并提交给本公司。

    3.联系人:谭若闻、赵超

    联系电话:0754-85510311    传真:0754-85500848

    4、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67。

    2、投票简称:东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

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

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

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

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

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东方锆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
席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
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
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
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100      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00
           事的议案》


附注: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
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
其他符号、多选或者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投票前请阅读
投票规则。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2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