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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锆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2-01-26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2-013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2 年 1 月 27 日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79.30 万股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4.16 元/股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24 人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0.49%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
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摘要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
述议案。
    (三)2021 年 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3)。
    (四)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2 月
11 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关于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5)。
    (五)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2 月 10 日为授予日,授
予价格为 2.93 元/股,向 4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6608.7 万股限制性股
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公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实际授予登记 6545.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涉及激励对象 406 人。
    (七)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
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1 月 4 日为授予日,
授予价格为 4.16 元/股,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1.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 年 1 月 4 日
    (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16 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
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50%;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50%。
       (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数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共 36 人,预留授予数量 391.30 万股,但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
纳过程中 1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合计 12 万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24 人,实
际授予限制性股票 379.30 万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预留
                                                             占目前公司股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
                                                             本总额的比例
                               股)           数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379.30        100.00%           0.49%
      (24 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
股票均未超过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
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所致。

       (五)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限制性
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
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注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
  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         50%
 解除限售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的         50%
 解除限售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
  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
  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
  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六)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
  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8 年-2020 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增长率 50%;
                      以 2018 年-2020 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增长率 6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人力资源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
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
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
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 A、B、C 和 D 四个等级,考核评价
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评价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评价分数       S≥90      90>S≥80    80>S≥60      S<60
 标准系数       100%         100%          6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
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性情
况说明
    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以 2022
年 1 月 4 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以 4.1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6 名
激励对象授予 391.30 万股限制性股票。但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
纳过程中,1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 万股。因此,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24 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 379.30 万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按
照作废处理。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
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23 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已收到 24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出资款人民币壹仟
     伍佰柒拾柒万捌仟捌佰捌拾元整(¥15,778,880.00),全部以货币
     资金缴付,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佰柒拾玖万叁仟元整
     (¥3,793,000.00),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壹仟壹佰玖拾
     捌万伍仟捌佰捌拾元整(¥11,985,880.00)。
         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4 日,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27 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2,003,287    26.19       3,793,000     205,796,287     26.55
无限售条件股份   569,337,713    73.81           -         569,337,713     73.45
   股份总数      771,341,000       100      3,793,000     775,134,000      100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
     市条件的要求。
         七、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7,134.1 万股
     增加至 77,513.4 万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
     授 予 前 ,公 司控股 股 东 龙佰 集团股 份 有 限公 司持有 本 公 司股 份
     18,221.0818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 23.62%;本次限制性股票
     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不变,持股比例变化至
     23.5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 6 个月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
         九、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 77,513.4 万股摊薄
计算,截止 2021 年三季度每股收益为 0.16 元。
    十、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的用途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一、备查文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