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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锆业: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陈作科)2022-03-16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陈作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本人作为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
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东方锆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
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2021年召开的相
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
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报告期内履职情况作简要报告。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以下简称
“2021 年度”或“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的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
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十二次董事会,七次股东大
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
       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姓名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召开股东    列席股东
          会会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陈作科           12        11       1        0          否             7              5

           本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
       合理和合规性的建议,没有对议案提出异议,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
       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
       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同意
                      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2021/1/11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
                                                                               同意
                      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
                                                                               同意
                      立意见
       2021/1/25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同意
                      修订稿)》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021/2/10                                                               同意
                      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2021/3/24                                                               同意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同意
                      度以及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
                                                                               同意
                      独立意见
       2021/4/9
                      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独
                                                                               同意
                      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问题的议案的
                                                                               同意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司收购焦作市维 纳科技有限公司100%股
2021/5/18                                                      同意
             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1/6/7     独立董事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2021/7/21    独立董事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同意
2021/8/6     明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收购龙佰集团年产15000吨氯氧化锆和年
             产2400吨二氧化锆生产线涉及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同意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10/18   独立董事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对公司的调研情况
    2021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本人除利用现场和网络通讯方式出席
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
务状况外,还通过电话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了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制度建设及现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
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还经常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与其他独立董事保持密切的沟通,经常对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和研判,
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对公司
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报告期内,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
人都提前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并通过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
高管及其他董事保持交流和联系,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
使用、授信及贷款、担保事项、对外投资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
查,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司及保荐机构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
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
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审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
行情况,审核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审核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的标准和程序,以及对董事
候选人、高级管理人选进行先期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六、对公司的建议
    公司自上市以来稳步发展,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
内控制度,日常各方面运作规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及控股
子公司的增加,特别是海外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增加,公司将
面临更多更复杂的公司内部治理问题,对公司内控体系适用的宽度
和广度、现有内控体系的合理性提出了更多的考验。建议公司在现
有内控体系的基础上继续梳理和细化各项内控制度,根据实际情况
适时更新制度架构及内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
这对公司的全方位发展将有着积极的作用。
    七、其他工作情况
   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八、联系方式
   本人电子邮箱:陈作科:zuoke.chen@dentons.cn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作科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