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锆业”、“公司”)2020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东方锆业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 份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取得及承诺履行情况 东方锆业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 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0 号)核准,东方锆业向 1 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5,000,000 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 4.84 元,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1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5,000,000 411,400,000.00 18 合计 85,000,000 411,400,000.00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1 名发行对象承诺其所认购的东方锆业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详见东方锆业 2020 年 12 月 2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完成后东方锆业新增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85,000,000 股,总股本由 620,946,000 股增加至 705,946,000 股。期间因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增加 69,188,000 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东方锆业总股本为 775,134,000 股。 1 2021 年 7 月 5 日,“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以上发行对象与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份上市公告书中的发行对象一致、 承诺与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份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不 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27 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85,000,000 股,占东方锆业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总数的 14.26%,占东方锆业总股本的 10.97%。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均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对象为 1 名,共涉及 1 个股东证券账户,具体持股 情况如下: 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 序号 股东证券账户名称 (股) 数量(股) 份占总股本比例 1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5,000,000 85,000,000 10.97% 三、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 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78,990,287 23.09% -85,000,000 93,990,287 12.13% 高管锁定股 44,420,787 5.73% - 44,420,787 5.73% 首发后限售股 85,000,000 10.97% -85,000,000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49,569,500 6.40% - 49,569,500 6.4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96,143,713 76. 91% 85,000,000 681,143,713 87.87% 股份总数 775,134,000 100.00% - 775,134,000 100.00%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2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东方锆业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 行了其在发行前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 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东方锆业关 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尤存武 毕召君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