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络: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2019-01-15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9-08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0日披
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99),公
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博创金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创金甬”)
所持有的公司50,592,469 股股份于2018年11月8日被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冻
结,冻结期限三年。
今日,公司收到博创金甬发送的《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18】浙0206财保24号之一),且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系统查询确认, 博创金甬持有的被司法冻结的公司股份50,592,469股
已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司
是否为第一大
股东名 解除司法冻 司法冻结执 法冻结数占
股东或其一致 解除冻结日
称 结股数 (股) 行人名称 其所持股份
行动人
比例
博创金 2019 年 1 月 11 宁波市北仑
否 50,592,469 6.71%
甬 日 区人民法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博创金甬持有公司股份 50,592,469 股,占公司总股本 6.71%;
其累计质押股份 50,592,469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6.71%;本次司法冻结解除后,其累计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 0 股,占其所持股份
的 0%,占公司总股本的 0%。
三、备查文件
1、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
细;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