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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网络: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署《表决权委托书》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19-01-19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9-09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署《表决权委托书》
             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表决权委托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
后,南通东柏文化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柏文化”)在公司拥
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94,592,4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5%,彭朋先生可以实际
支配的表决权股份比例降至 6.39%,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48,173,383 股。
但鉴于彭朋先生与东柏文化的一致行动安排,东柏文化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
合计为 142,765,852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94%。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彭朋先
生变更为东柏文化,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彭朋先生变更为东柏文化的实际控制人
宋小忠先生。彭朋先生、博创金甬和东柏文化因表决权委托事项在表决权委托期
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按照《表决权委托书》约定,本次委托为不可撤销的委托授权,该等表
决权委托协议对协议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不能完全排除委托双方违约等事
项导致表决权委托协议终止或者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未能履约的风险,该等情形
会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造成一定影响,在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未最终成功之前,
公司控制权将存在一定的不稳定风险。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网络”)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第二大股东、第三大股东签署〈股票转让
之框架性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06),公
司控股股东彭朋先生、第二大股东宁波博创金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博创金甬”)、第三大股东南通富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
通富海”)分别与东柏文化签订了《股票转让之框架协议》,彭朋先生正筹划将其
持有的东方网络 44,000,000 股股票全部转让予东柏文化及/或东柏文化指定的主
体,占东方网络股本总额的 5.84%,同时将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
会议召集权、征集投票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之外的其他权利不可撤销、
排他及唯一地委托东柏文化或东柏文化指定的主体行使。博创金甬和南通富海正
筹划将其各自持有的东方网络 50,592,469 股股票全部转让予东柏文化及/或东柏
文化指定的主体,占东方网络股本总额的 6.71%,同时将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
案权、参会权、会议召集权、征集投票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之外的其他
权利不可撤销、排他及唯一地委托东柏文化或东柏文化指定的主体行使。
    博创金甬已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与东柏文化签订了《表决权委托书》,详
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1)。
    2019 年 1 月 17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彭朋先生的通知:彭朋
先生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与东柏文化签订了《表决权委托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表决权委托书》的主要内容
    自委托书出具之日起,委托人彭朋先生将其持有的东方网络 44,000,000 股股
票(占东方网络总股本的 5.84%)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会议
召集权、征集投票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之外的其他权利不可撤销地授权
委托给东柏文化行使。东柏文化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召集、召开、参加股东大会,对所有根据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规定
需要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事项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章程经修改
后而规定的任何其他的股东投票权);
    2、行使股东提案权,提议选举或者罢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议案;
    3、其他与股东表决权相关的事项。
    本委托书项下的委托权利期限自本委托书出具之日至标的股票交割日,在此
期间委托人不可撤销委托书项下委托权利,除非出现受托人违反与委托人签署的
股票转让框架协议及相关协议的情形。受托人不得将委托事项委托其他方行使。
    本次签署《表决权委托书》后,彭朋先生与东柏文化将成为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公司控制权变更情况
    根据博创金甬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与东柏文化签署的《表决权委托书》,
博创金甬已与东柏文化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彭朋先生表决权委托完成前后,相关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拥有上市公
司表决权的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数(股)   拥有表决权比例
  彭朋         92,173,383    12.23%       92,173,383         12.23%

博创金甬       50,592,469    6.71%            0                0%

南通富海       50,592,469    6.71%        50,592,469         6.71%

东柏文化           0          0%          50,592,469         6.71%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数(股)   拥有表决权比例
  彭朋         92,173,383    12.23%        48173383          6.39%

博创金甬       50,592,469    6.71%            0                0%

南通富海       50,592,469    6.71%        50,592,469         6.71%

东柏文化           0          0%          94,592,469         12.55%

    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东柏文化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94,592,4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5%,彭朋先生可以实际支配的表决权股份比例降至
6.39%,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48,173,383 股。但鉴于彭朋先生与东柏文化
的一致行动安排,东柏文化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 142,765,852 股,合
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94%。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彭朋先生变更为东柏文化,公司
实际控制人将由彭朋先生变更为东柏文化的实际控制人宋小忠先生。
    彭朋先生、博创金甬和东柏文化因表决权委托事项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构成一
致行动关系。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委托为不可撤销的委托授权,该等表决权委托协议对协议各方均具
有法律约束力,但不能完全排除委托双方违约等事项导致表决权委托协议终止或
者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未能履约的风险,该等情形会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造成
一定影响,在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未最终成功之前,公司控制权将存在一定的不稳
定风险。
    2、东柏文化及其实际控制人宋小忠先生目前尚无对公司的资产、主营业务
进行重大调整的具体计划,本次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造成不利影响。
    3、本次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本次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涉及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将
另行公告。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南通富海与东柏文化签订的《表决权委
托书》。公司将持续跟进并及时披露前述事项的后续相关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彭朋与东柏文化签署的《表决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