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鉴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 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如下: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监事会 认为,该审计报告揭示了公司的财务风险;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所作 出的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作的说明;监事会将 持续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公司存在的各种问题, 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