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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网: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ST 东网         公告编号:2019-45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持有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
方网络”)股份 50,592,46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71%)的股东南通富海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富海”)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22,613,34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
    截至本公告日,南通富海所持公司 50,592,469 股股份全部处于司法冻结状
态,南通富海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股票解除冻结情况等情形决定是
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收到南通富海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南通富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二)截至本公告日,南通富海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50,592,469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6.7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筹资偿还债务。
    2、股份来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及股本转增。
    3、减持数量和比例: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2,613,346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3.00%。
    4、减持区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 7,537,7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并遵守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15,075,56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并遵守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2%。
    6、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58 号文核准,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59,348,85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95 元,发行对象为:
南通富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博创金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
静观创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莉,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0,521,147.0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7,424,857.3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3,096,289.66 元。该事项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第 45030004 号)验证确认。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预计
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4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到交易日。南通富海承
诺:
    1、自东方网络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东方网络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次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
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
    2、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
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南通富海所持本公司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已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上市流通。
    截至目前,上述股份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南通富海所持公司 50,592,469 股股份全部处于司法冻结
状态,南通富海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股票解除冻结情况等情形决定
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南通富海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南通富海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