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网: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2020-11-16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 东网 公告编号:2020-078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9),公告中披
露了融聚天下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聚天下”)诉东方时代
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纠纷一案。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对上
述案件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19)粤 03 民初 3092 号)。
一、诉讼判决情况
深圳中院作出的判决如下:
1、被告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
告融聚天下投资管 理(深圳)有 限公司支付优 先级财产份额 回购款项
77,437,808.22 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 77,437,808.22 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6
月 8 日起按年利率 24%的标准计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
2、被告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
告融聚天下投资管 理(深圳)有 限公司支付中 间级财产份额 回购款项
22,490,410.96 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 22,490,410.96 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6
月 8 日起按年利率 24%的标准计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
3、被告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
告融聚天下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 65 万元及诉讼保全担保费用
84,259.47 元;
4、驳回原告融聚天下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若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574,960.12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被告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
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公司需与相关各方协商以对该诉讼判决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
响进行初步分析和评估,具体影响以公司的定期报告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
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粤 03 民初 3092 号)。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