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网:关于公司相关人员收到监管关注函的公告2021-09-10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 东网 公告编号:2021-081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相关人员收到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
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张群、王宋琪增持股份承诺有关问题的监管关注函》
(桂证监函[2021]560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管关注函的主要内容
2020 年 12 月 24 日,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东网)
披露《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称,*ST 东网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群、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王宋琪拟自公告披露次日起 6 个月内增持*ST 东网
股票,张群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300 万元,不高于 600 万元,王宋琪拟增持金额不
低于 200 万元,不高于 400 万元。承诺期内,除因重大事项窗口期及股价超过承
诺增持价格上限等客观因素影响外,截至 2021 年 6 月 15 日,张群增持*ST 东网
1 万股股票,增持金额 1.03 万元,王宋琪未增持*ST 东网股票,尚未完成增持承
诺。在知悉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完成承诺事项后,未能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违反
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
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 号)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应
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此类违规行
为再次发生。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张群先生、王宋琪先生收到上述监管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监管关注函中
指出的问题,表示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
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
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2、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
将定期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各种法律、法规和业
务知识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增强合规意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3、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正有序推进
重整事项。截至目前,重整申请暂未被法院受理。公司现已完成重整投资人遴选、
清算价值及资产评估和债权申报情况初步审定工作。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