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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网: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2022-01-01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22-001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者“东网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桂
林中院”)《民事裁定书》,桂林中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
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一、重整情况概述
    2021 年 10 月 27 日,桂林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1)桂 03 破申 5
号之一)和《决定书》((2021)桂 03 破 6 号、(2021)桂 03 破 6 号之二)等
法律文书,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广西智迪尔破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公
司重整期间的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
整暨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东方时代网络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获会
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亦已获出资人组会议表决
通过(在公司预重整期间已召开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按照预重整出资人组会
议表决规则,该表决结果直接作为重整程序中重整计划草案的出资人组会议表决
结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
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
    2021 年 11 月 30 日,桂林中院裁定批准《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05)。
    2021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重整投资人科翔高新认购转增
股票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了《关
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以
及《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
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
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
    二、法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情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桂林中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的《民事裁定书》((2021)桂 03 破 6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东网公司重整计划明确规定了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标准,
 现根据上述查明事实且经管理人监督确认,本案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管理人对东网公司的监督职责终止。鉴于本案重整计划已经
 执行完毕,重整工作已经完成,管理人申请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
 整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一条第一
 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1、确认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
        2、终结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三、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通过在重整程序中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引入具有
 综合实力和背景优势的重整投资人提供偿债资金,最大限度保障了全体债权
 人合法权益,彻底化解了公司债务危机,全面优化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
 《重整计划》的执行显著改善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上述重整事项对
 公司 2021 年度的净利润和期末净资产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度公司经
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新增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以及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2、公司将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2021)桂03破6号之二)。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