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网: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2-01-08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 东网 公告编号:2022-003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以邮件、电话、短信及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2
年 1 月 7 日上午 11 点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群先生主
持,本公司董事共 9 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因触及
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收到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
和《决定书》等法律文书,桂林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之第(七)项规定: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
和解或破产清算申请的,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1 年 12 月 31 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执行
完毕、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重
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 14.4.13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第 14.4.1 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
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
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一)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二)和解协议执行完毕;
(三)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依据《企业破产法》作出驳回破产申
请的裁定且裁定已生效;(四)因公司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第三人为公司提供
足额担保或者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依据《企
业破产法》作出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公司现已符合该条规定的第(一)项“重
整计划执行完毕”条件,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触及上述规范类强制
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故董事会认为:
公司现符合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
条件,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该项下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取消叠加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不变。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