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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智造: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1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3-010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对“发行方分类为
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以及“企业将以现金
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4、变更的日期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
处理”内容自财政部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