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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御银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4-28  

						                                               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9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召
开,会议决议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7年4月26日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则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16: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9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5月18下午15:00-5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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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2017年5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
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发路12号公司行政楼4楼会议室。


    二、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批准报出 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方法>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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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将就 2016 年度的工作情况做述职报告。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
28 日 刊 登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章程修订说明的公
告》等。
     3、特别强调事项:
     议案(7)须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00                                                                  √
           预案的议案
   5.00    关于批准报出 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6.00                                                                  √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方法》的议案                            √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10.00                                                                  √
           制度》的议案
  11.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的议案                            √
                                                                        第 3 页 共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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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16日、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发路12号行政楼四楼
证券部,邮政编码:510530,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
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5
月17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骅    余咏芳
    联系电话:020-29087848
    联系传真:020-29087850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盖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与会监事签字盖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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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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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77”,投票简称为“御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投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最新《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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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州御银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
   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7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00                                                        √
        预案的议案
5.00    关于批准报出 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6.00                                                        √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方法》的议案                  √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10.00                                                       √
        制度》的议案
11.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的议案                  √
        注:1、对于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

   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

   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

   依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