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银股份: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04-28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
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
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督
促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及内控制度建设,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2016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16年1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核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其份额分配的议
案》;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6年1月11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劵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核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其份额分配的议
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6年1月15日的《证券
时报》、《中国证劵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第 1 页 共 5 页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批准报出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5、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5年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6年4月12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劵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御银股份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六)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御银股份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16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6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
行监事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
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
构,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
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
第 2 页 共 5 页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体系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的情况,其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损
害部分股东权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2016年度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业务均属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程
序合法,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任何损害公司
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股权、资产置换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已经基本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当前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
展的需要,且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营运环节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
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执行情况。
(八)对公司2016年度核销部分资产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部分资产,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核销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
法、依据充分,同意公司对本议案所述资产进行核销。
(九)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核查意见
第 3 页 共 5 页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核查后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十)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名单及其份额分配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员第二期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其份额分配进行了认真核
查,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十一)对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使用投资总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证券投资,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进行
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较高
的短期投资收益,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收益。
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证券投资内控制度》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
(十二)对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涉及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
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对相关子公司均具有控制权,且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
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为子公司使用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十三)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未发
现公司有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者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发生;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违规买
第 4 页 共 5 页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7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认
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加强
自身学习,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
受侵害为己任,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
良好的诚信形象,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2017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监督财务情况,使公司稳健发展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
实施监督。
(二)监督制度执行,规范公司运作
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认真做
好信息保密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三)监督高层行为,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行为发生。
(四)监督检查重大事项,防范经营风险
加强对公司投资、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证资金合规地
使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监督自我职责执行情况,完善公司和自我
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对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报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4 月 26 日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