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暂行办法》 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 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徐印州、刘国常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