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银股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6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
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
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督
促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及内控制度建设,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2018年,历次监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18年01月02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3、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津贴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8年01月03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劵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5、审议《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6、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审议《关于御银股份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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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举梁晓芹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选举龚穗娟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8年04月26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劵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公司于2018年06月01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8年06月02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劵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公司于2018年08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8半年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8年08月24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劵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御银股份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8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劵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2018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
行监事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
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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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及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全
面检查及监督,认为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及经营管理
层在公司生产经营运作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
的规定,无损害公司利益或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切实履行了职责,有效的保证
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18年,监事会不定期对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对公司财务状况
进行现场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结构合理,财务流程运作规范,
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风险。同时,公司全体监事本着实事求是及对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审查了公司2018年各期财务报表和年度审计报告,认为相关报表及报
告内容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经审查确认,报告期内公司的出售资产行为均履行必要的程序,符合
《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行为。
(五)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已建立起包括《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证券投资内控制度》
在内的一系列内部制度,与证监会、深交所出台的一系列监管规则一道,规范公
司的对外投资行为。2018年,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均符合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
且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六)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度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业务均属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程
序合法,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任何损害公司
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七)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股权、资产置换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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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八)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已经基本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当前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
展的需要,且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营运环节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
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执行情况。
(九)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修订,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号)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十)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未发
现公司有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者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发生;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违规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9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认
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加强
自身学习,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
受侵害为己任,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
良好的诚信形象,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2019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监督财务情况,使公司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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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
实施监督。
(二)监督制度执行,规范公司运作
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认真做
好信息保密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三)监督高层行为,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行为发生。
(四)监督检查重大事项,防范经营风险
加强对公司投资、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证资金合规地
使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监督自我职责执行情况,完善公司和自我
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对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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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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