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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御银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04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经过讨论后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1、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广州御银金融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7,100.00万元。上述担保是为了上述全资孙公司建设高新科技园项目资
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担保决策
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未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的对象提供债务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相关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关于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公司本次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其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
署且未生效,交易各方均无需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终止承担违约责任和其他法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律责任。因此本次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不会对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
关于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终止转让参股公司
股权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刘国常、张华
                                                         2021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