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银股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公司就关注函回复的专项说明2022-02-1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对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关注函回复的
专项说明
信会师函字[2022]第 ZC00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收到贵
部《关于对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83
号),公司对关注函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分析。因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
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根据贵部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会计师”或“本所”)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问题:说明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增长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
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2021 年各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
单位:万元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082.75 2,078.93 1,766.57 3,136.62
营业收入比上季增幅 -- -0.18% -15.02% 77.55%
营业成本 998.42 985.01 867.00 1,304.69
毛利率 52.06% 52.62% 50.92% 58.40%
销售费用 62.30 49.62 114.99 280.10
管理费用 754.62 790.86 899.21 1,460.47
财务费用 21.72 -3.24 99.10 226.75
投资收益 1,068.12 -1,126.98 -1,565.72 -3,026.1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091.29 2,332.48 -3,780.78 6,964.24
利润总额 -3,176.78 714.41 -6,175.17 3,902.75
所得税费用 275.68 -404.53 -1,178.71 2,367.88
净利润 -3,452.46 1,118.94 -4,996.46 1,534.87
净利润比上季增幅 -- 132.41% -546.54% 13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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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3,136.62 万元,比上季增长 77.55%;净利润
1,534.87 万元,比上季增长 130.72%。增长不匹配原因主要是受期间费用、非经
常性损益、所得税费用变动影响:
1、销售费用增加
(1)第四季度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优化部分业务人员,相应人力支出增
加所致。
(2)第四季度公司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相应计提的市场代理服务费增加
所致。
2、管理费用增加
(1)第四季度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加大对维护、生产人员等员工的优化
力度,相应人力支出增加所致。
(2)第四季度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员工发生差旅费增加所致。
(3)第四季度公司搬迁至新办公楼,相应的办公室装修费分摊增加所致。
(4)第四季度公司计划对外转让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相应的专项审计费和资产评估费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增加
(1)第四季度公司车辆融资租赁业务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2)第四季度公司外币汇兑损益增加所致。
4、投资亏损增加
第四季度公司实现投资收益-3,026.14 万元,主要是证券投资亏损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
第四季度公司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964.24 万元,主要是持有的证券投资
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股交投
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和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股权投资)公
允价值变动所致。
6、所得税费用增加
受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变动影响,导致
暂时性差异在年末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
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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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回复日,本所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根
据我们与管理层的电话沟通以及预审所了解的情况,未发现公司关于第四季度营
业收入与净利润增长不匹配的原因与我们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审计项
目组将在审计过程中充分关注公司上述项目的变动,进一步核实营业收入与净利
润的匹配关系以及合理性。具体情况以本所在完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工作后形成的最终意见为准。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 O 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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