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ST 御银 公告编号:2022-044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御银 股票代码 00217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御银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用芳 陈穗娟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 234 号 8 层 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 234 号 8 层 电话 020-29087848 020-29087848 电子信箱 zqb@kingteller.com.cn zqb@kingteller.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比上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5,841,205.67 41,616,765.91 -13.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538,972.53 -23,335,175.00 63.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7,321,426.11 -4,421,890.01 265.57% 1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6,020,010.92 -8,514,141.10 288.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12 -0.0307 63.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12 -0.0307 63.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2% -1.38% 0.86%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682,433,911.61 1,759,499,465.97 -4.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619,645,103.46 1,635,712,889.75 -0.9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10,33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冻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 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例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杨文江 境外自然人 16.11% 122,641,574.00 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39% 3,000,101.00 0 刘樱花 境内自然人 0.35% 2,669,500.00 0 戴雄亮 境内自然人 0.35% 2,661,900.00 0 汤长松 境内自然人 0.33% 2,497,800.00 0 白慧彬 境内自然人 0.33% 2,477,900.00 0 田芳 境内自然人 0.29% 2,233,542.00 0 何科 境内自然人 0.28% 2,151,900.00 0 刘衍蓉 境内自然人 0.26% 2,000,000.00 0 高华-汇丰-GOLDMAN, SACHS & 境外法人 0.24% 1,846,024.00 0 CO.LLC 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杨文江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98,207,355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24,434,219 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 122,641,57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16.11%;公司股东汤长松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 股票 2,497,800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0 股,合 计持有本公司股票 2,497,8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33%。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文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2,641,5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11%。其中,累计存放于华安 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公司股份为 98,207,355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80.08%,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 2、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将 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花都稠州银行全部股权转让给广州市花都市场建设有限公司。截至披露日,上述股权交易事项公司 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并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持有花都稠州银行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完成公告》(公 告编号:2022-026)。 3、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具体情况及未来战略布局规划,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资产管理效率。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将御泰信息注 册资本由 9,600 万元人民币减少至 70.37 万元。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御泰信息 100%股权。目前公司已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0)、《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6)。 4、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及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表决 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自动柜员机技术将通过固定资产及货币资金 出资方式设立全资孙公司御弘信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00 万元(其中以固定资产出资 2,763.10 万、货币资金出资 36.90 万)。目前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 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1)、《关于全资孙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9)。 5、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与南海集团签署《股份转让框架意向协议书》;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议案,拟通过现金交易的方式将持有的海晟 金租 18,000 万股股份(对应海晟金租 9%股份)以金额人民币 30,600 万元转让予南海集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 持有海晟金租股份。本次交易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及中国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广东银保监局的批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及最终得以成功实施的时间均面临着不确定 性,由此引致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 公司首次披露重组方案至召开相关股东大会前,如该重组事项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的,本次重组存在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 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深圳证券交易 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 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 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 3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 9.3.1 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 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因此,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