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ST御银 公告编号:2022-052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17: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2 年 9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任意时 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 234 号 8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谭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则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 155 人,代表股份 第 1 页 共 12 页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52,761,8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688%。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3 人,代 表股份 25,004,1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49%。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152 人,代表股份 127,757,7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839%。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53 人,代 表股份 30,120,3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70%。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 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表 决通过了如下提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出售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01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151,674,3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881%; 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9%;弃权 597,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9,032,7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6.3893%;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73%;弃权 59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7,4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834%。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2 交易对方 第 2 页 共 12 页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50,649,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170%; 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9%;弃权 1,622,56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2,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007,6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2.9858%;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73%;弃权 1,622,5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2,56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869%。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3 标的资产 表决情况:同意 150,649,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170%; 反对 530,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70%;弃权 1,582,56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2,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007,6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2.9858%;反对 530,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601%;弃权 1,582,5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2,56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541%。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4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表决情况:同意 150,649,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170%; 反对 530,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70%;弃权 1,582,56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2,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007,6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2.9858%;反对 530,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601%;弃权 1,582,5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2,56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541%。 第 3 页 共 12 页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5 支付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150,649,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170%; 反对 530,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70%;弃权 1,582,56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2,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007,6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2.9858%;反对 530,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601%;弃权 1,582,5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2,56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541%。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6 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表决情况:同意 150,689,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432%; 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9%;弃权 1,582,56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2,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047,6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3.1186%;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73%;弃权 1,582,5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2,56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541%。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7 交割先决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 150,649,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170%; 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9%;弃权 1,622,56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2,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22%。 第 4 页 共 12 页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007,6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2.9858%;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73%;弃权 1,622,5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2,56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869%。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8 标的资产交割 表决情况:同意 150,649,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170%; 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9%;弃权 1,622,56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2,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007,6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2.9858%;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73%;弃权 1,622,5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2,56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869%。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9 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处理及员工安置 表决情况:同意 150,649,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170%; 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9%;弃权 1,622,56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2,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007,6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2.9858%;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73%;弃权 1,622,5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2,56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869%。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第 5 页 共 12 页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10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 150,689,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432%; 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9%;弃权 1,582,56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2,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047,6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3.1186%;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73%;弃权 1,582,5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2,56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541%。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1,286,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42%; 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9%;弃权 985,16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5,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4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45,0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5.1020%;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73%;弃权 985,1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5,164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08%。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1,286,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42%; 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9%;弃权 985,16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5,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4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45,0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5.1020%;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73%;弃权 985,1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5,164 股),占出席会议 第 6 页 共 12 页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08%。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1,246,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081%; 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9%;弃权 1,025,16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5,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05,0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4.9692%;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73%;弃权 1,025,1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5,16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036%。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1,246,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081%; 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9%;弃权 1,025,16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5,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05,0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4.9692%;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73%;弃权 1,025,1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5,16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036%。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 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第 7 页 共 12 页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51,246,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081%; 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9%;弃权 1,025,16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5,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05,0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4.9692%;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73%;弃权 1,025,1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5,16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036%。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1,246,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081%; 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9%;弃权 1,025,16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5,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05,0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4.9692%;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73%;弃权 1,025,1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5,16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036%。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 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1,246,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081%; 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9%;弃权 1,025,16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5,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05,0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4.9692%;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第 8 页 共 12 页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6273%;弃权 1,025,1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5,16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036%。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1,246,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081%; 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9%;弃权 1,025,16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5,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05,0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4.9692%;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73%;弃权 1,025,1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5,16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036%。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1,286,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42%; 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9%;弃权 985,16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5,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4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45,0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5.1020%;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73%;弃权 985,1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5,164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08%。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第 9 页 共 12 页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1,246,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081%; 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9%;弃权 1,025,16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5,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05,0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4.9692%;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73%;弃权 1,025,1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5,16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036%。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1,246,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081%; 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9%;弃权 1,025,16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5,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05,0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4.9692%;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73%;弃权 1,025,1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5,16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036%。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款的相关标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1,246,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081%; 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9%;弃权 1,025,164 股(其 第 10 页 共 12 页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5,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05,0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4.9692%;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73%;弃权 1,025,1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5,16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036%。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1,246,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081%; 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9%;弃权 1,025,16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5,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05,0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4.9692%;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73%;弃权 1,025,1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5,16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036%。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 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1,286,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42%; 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9%;弃权 985,16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5,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4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45,0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5.1020%;反对 490,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73%;弃权 985,1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5,164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08%。 第 11 页 共 12 页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郭钟泳、张莹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26日 第 12 页 共 1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