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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御银: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23-02-14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ST御银           公告编号:2023-005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1年年度经审计的

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2),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5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3.1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5 条“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

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

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

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

提示公告。”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信

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中“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

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

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是否适用
                     具体情形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 不适用。根据公司已披
                                                                 第 1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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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 露的 2022 年度业绩预
于 1 亿元。                                              告 情 况 及 公 司 与会 计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 师事务所预沟通情况,
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目 前 公 司 未 触 及任 一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 情形。
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的年度报告。


    一、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由于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负值(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营业收入为扣除与

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

收入低于 1 亿元”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因此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1 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 9.3.1 条第一款第

(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

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

同意。
                                                                 第 2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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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

形,或者因触及第 9.3.1 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

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

票上市交易。” 的相关规定,若公司 2022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

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


    二、 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公司 2022 年度业绩预告可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2022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3-003)。
    2022年度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已与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

存在分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

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三、 历次可能被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

作的通知》规定:“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

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指定信息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

告》(公告编号:2023-004)。在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将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

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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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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