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延华智能: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4-08-18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4-066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79,333,3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18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4 年 8 月 21 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55 号文核准,上海
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 37,777,777 股,发行价格为 9.00 元/股,该等股票于 2013 年
8 月 21 日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134,400,000 股,
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172,177,777 股。

    201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实施了 201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6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送红股 1 股,实施本次利润分配后,非公开发行股票
变更为 79,333,331 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61,573,331 股。

    2014 年 6 月 27 日,公司首次授予 68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10,560,900 股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72,134,231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张怀斌、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江苏坤隆贸易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其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
     份自上市之日(2013 年 8 月 21 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
     形,上市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4 年 8 月 21 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79,333,3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185%。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人为七名(共计 11 个证券账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其中处于
序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    质押冻结
                   股东全称
号                                      总数         售数量      状态的股
                                                                     份
1      张怀斌                          9,030,000    9,030,000            0
2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130,000   11,130,000    7,224,000
3      江苏坤隆贸易有限公司            5,203,331    5,203,331            0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4                                        14,700,000   14,700,000 14,700,000
      合伙)
                    合众人寿保险股
      合众人寿保险
 5                  份有限公司-分        13,440,000   13,440,000            0
      股份有限公司
                    红-个险分红
                    东海基金-工商
      东海基金管理
 6                  银行-东海投资         9,030,000    9,030,000            0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浙商证券-光大
                    -浙商金惠 2 号集        945,000      945,000            0
                    合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证券-光大
                    -浙商金惠 3 号集      1,050,000    1,050,000            0
                    合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证券-光大
                    -浙商汇金灵活
      浙江浙商证券                        10,500,000   10,500,000            0
                    定增集合资产管
 7    资产管理有限
                    理计划
      公司
                    浙商证券-浦发
                    -浙商汇金新经
                                             945,000      945,000            0
                    济第二季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浙商证券-工行
                    -浙商汇金精选
                                           3,360,000    3,360,000            0
                    定增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合 计                     79,333,331   79,333,331 21,924,000

         注: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
     其 5 个证券账户合计持有限售股份 16,800,000 股。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         增加        减少         (股)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
                            140,090,615             0 79,333,331    60,757,284
股)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9,030,000          0 9,030,000                  0
      股权激励限售股         10,560,900          0          0        10,560,900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70,303,331          0 70,303,331                 0
        高管锁定股           50,196,384          0          0        50,196,384
二、无限售流通股            232,043,616 79,333,331          0       311,376,947
  其中未托管股数               0          0          0             0
      合 计          372,134,231 79,333,331 79,333,331   372,134,231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延华智能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均已
严格履行其在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股权限售承诺;本
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截至本保荐意见出具之日,延华智能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