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延华智能:2014年年度独立董事(胡秉忠)述职报告2015-02-11  

						                                          2014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独立董事(胡秉忠)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深入公司现场

调查,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的工作履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14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在 2014 年 5 月 20 日之前的履职期间,公司召开、召集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 2014 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本人无缺席和委托其

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

司召开的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2 次,由于出差原因有 1 次未

参加。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4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2014 年 1 月 1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上,

发表《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拟实

施的<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2、2014 年 1 月 28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上,发表《<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和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国

债逆回购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2014 年 3 月 9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关

于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3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内部控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3 年度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关于 2014 年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4、2014 年 4 月 8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上,

发表《关于公司拟实施的<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为子

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5、2014 年 4 月 21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上,发表《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6、2014 年 4 月 29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上,发表《关于提名独立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4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对公司进行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

解;日常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

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掌握公司的动态。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推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有效开展工

作,在董事、高管人员的资格审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切实维护

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能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关注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决策的

重大事项,能够做到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询问、了

解具体情况。

    3、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

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了对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014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 hbz_49@sina.cn

    截至 2014 年 5 月 20 日履行完毕在公司的独董职责,在我履行职

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在此

衷心地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

                                                     胡秉忠

                                            2015 年 2 月 10 日
                                          2014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独立董事(洪觉慧)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深入公司现场

调查,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的工作履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14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召集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

效,故 2014 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本人无缺席和委托其

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

司召开的 4 次股东大会,由于工作原因未参加。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4 年 5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上,
                                         2014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发表《<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

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2、2014 年 8 月 20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上,发表《关于 2014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 2014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3、2014 年 10 月 21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上,发表《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上海延华英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及上海英飞延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4、2014 年 12 月 7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

议上,发表《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对公司进行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

解;日常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

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掌握公司的动态。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推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有效开展工
                                       2014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在董事、高管人员的资格审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切实维护

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能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关注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决策的

重大事项,能够做到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询问、了

解具体情况。

    3、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

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了对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jamesjhhong@gmail.com

    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和支持,在此衷心地表示感谢。2015 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

精神,谨慎、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
                                       2014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通与合作,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

能力和领导水平,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独立董事:

                                                   洪觉慧

                                         2015 年 2 月 10 日
                                          2014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独立董事(罗贵华)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忠实履行职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深入公司现场调查,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本人 2014 年任职期间的工作履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14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召集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

效,故 2014 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共亲自出席参加

13 次,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召开的 7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3 次,由于出差原因有 4 次未参加。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4 年 1 月 1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上,
                                          2014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发表《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拟实

施的<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2、2014 年 1 月 28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上,发表《<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和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国

债逆回购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2014 年 3 月 9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关

于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3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内部控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3 年度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关于 2014 年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4、2014 年 4 月 8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上,

发表《关于公司拟实施的<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为子

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5、2014 年 4 月 21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上,发表《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6、2014 年 4 月 29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上,发表《关于提名独立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7、2014 年 5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上,

发表《<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
                                         2014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8、2014 年 8 月 20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上,发表《关于 2014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 2014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9、2014 年 10 月 21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上,发表《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上海延华英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及上海英飞延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10、2014 年 12 月 7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

议上,发表《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对公司进行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

解;日常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

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掌握公司的动态。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根据 2014 年度经营业绩考

核和激励方案,组织委员会对公司经营层的业绩进行了业绩考核。
                                       2014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能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关注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决策的

重大事项,能够做到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询问、了

解具体情况。

    3、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

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了对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roma@metinform.cn

    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和支持,在此衷心地表示感谢。2015 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

精神,谨慎、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

通与合作,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

能力和领导水平,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2014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益。



       独立董事:

                     罗贵华

            2015 年 2 月 10 日
                                          2014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独立董事(李宁)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忠实履行职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深入公司现场调查,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本人 2014 年任职期间的工作履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14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召集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

效,故 2014 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共亲自出席参加

13 次,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召开的 7

次股东大会,由于出差原因未参加。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4 年 1 月 1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上,
                                          2014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发表《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拟实

施的<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2、2014 年 1 月 28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上,发表《<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和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国

债逆回购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2014 年 3 月 9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关

于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3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内部控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3 年度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关于 2014 年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4、2014 年 4 月 8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上,

发表《关于公司拟实施的<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为子

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5、2014 年 4 月 21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上,发表《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6、2014 年 4 月 29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上,发表《关于提名独立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7、2014 年 5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上,

发表《<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
                                         2014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8、2014 年 8 月 20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上,发表《关于 2014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 2014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9、2014 年 10 月 21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上,发表《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上海延华英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及上海英飞延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10、2014 年 12 月 7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

议上,发表《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对公司进行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

解。日常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

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掌握公司的动态。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 2014 年度结束后召开会议听取

内审负责人关于该内部审计工作的报告以及讨论 2015 年度内部审计
                                       2014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工作的安排计划。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能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关注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决策的

重大事项,能够做到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询问、了

解具体情况。

    3、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

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了对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1336309565@qq.com

    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和支持,在此衷心地表示感谢。2015 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

精神,谨慎、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

通与合作,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
                                      2014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能力和领导水平,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独立董事:

                                                  李    宁

                                        2015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