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2015-02-14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与廖邦富等 19 名自然人签订了《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与廖邦富、廖定鑫、廖定烜及罗太模、胡安邦、安旭、张森、
熊贤瑗、吴慕蓉、吕霞、何永连、郭三发、胡刚、文磊、邓强、喻波、
余炼、陈胜波、彭杰关于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
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成都成电医星数字健康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成电医星”)75.238%股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详细核查了有
关评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洲资产评估”)为具
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的
业务关系外,东洲资产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本次交易的交易
对方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
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二、关于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东洲资产评估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
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东洲资产评估在评估过程中采取了与评估目的及目标资产状况
相关的评估方法,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目标资产采取
的评估方法合理,与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东洲资产评估采用收益法对本次交易目标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时
的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
合相关公司实际情况,预期未来各年度收益或现金流量等重要评估依
据及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综上所述,公司为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
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评估报告的
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机构选择的重要评估参数、预期未来各年度收益、
现金流量等重要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评估定价公允。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