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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华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5-05-04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5-045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以电
话、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星期四)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由公司董事长胡黎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认
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数量的议案》
     1、经 2014 年 3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提
交 2014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2,177,777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00 股,派 0.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 10,330,666.62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10.00 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72,177,777 股,分
红后总股本增至 361,573,331 股。公司 2013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为:2014 年 5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 年 5 月 16 日。根据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对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数量进行调整:
调 整 后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预 留 股 数 为 1,176,000 股 【 560,000 ×
(1+1+0.1)=1,176,000】。
    2、2014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公司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14 年 5 月 27 日,同意向
76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069.53 万股,授予价格 3.39 元/股。
因激励对象李轩、敖岗、吴杰东、刘晓龙、徐伟、叶静波、宋玉英、
吴晓珉八人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3.44 万
股。因此,公司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69.53
万股减少到 1056.09 万股,首次授予对象由 76 人减少到 68 人,授予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372,134,231 股。
    3、经 2015 年 2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并提交 2015 年 3 月 10 日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72,134,231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00 股,派 0.60 元人民币现金;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00 股。分红前公司总
股本为 372,134,231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669,841,615 股。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4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15 年 4 月 8 日。根据《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发生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对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数量进行
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预留股数为 2,116,800 股【1,176,000×
(1+0.6+0.2)=2,116,800】;调整后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19,009,620 股【10,560,900×(1+0.6+0.2)=19,009,620】。
    4、根据《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的规定,预留股份的
比例不得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百分之十,因此董
事会将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116,800 股调整为 2,103,400 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
所对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查阅。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数量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
事项备忘录1-3号》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以及2014年5月
26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董事会确定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5年4月30
日,同意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103,400股,授予价格为
11.29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
所对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查阅。
     三、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
项备忘录1-3号》、《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规
定,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琚娟、崔文、张膑、孙文婷
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孙超、马威、王艳、苏骏因绩效考核指标
未达到第一个解锁期全部解锁的等级,以及孙超、陈婕因不能胜任原
有岗位而发生降低职务级别的情况,公司决定对上述9名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15年4月8日公司
实 施 完 成 了 2014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372,134,2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00股,派0.60元
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00股。根
据《激励计划》中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时,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
购 数 量 进 行 调 整 : 调 整 后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股 数 为 816,858 股
【453,810×(1+0.6+0.2)= 816,858】,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为1.85元/股【(3.39-0.06)÷(1+0.6+0.2)= 1.85】,公司应就本次
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向上述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
1,511,187.30元【816,858×1.85=1,511,187.3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刊登于《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查阅。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
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琚娟、崔文、张膑、孙文婷
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孙超、马威、王艳、苏骏因绩效考核指标
未达到第一个解锁期全部解锁的等级,以及孙超、陈婕因不能胜任原
有岗位而发生降低职务级别的情况,公司决定对上述 9 名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15 年 4 月 8 日
公司实施完成了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并派送股票红利,故限制性股票回购股数共计 816,858 股,公司注册
资本将由 669,841,615 元减少为 669,024,757 元。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调整及授予相关
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4、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