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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华智能: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5-09-21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5-094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将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星期五)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
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9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
17: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0 月 8 日至 2015 年 10 月 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10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下午15:00
至2015年10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期间。
     (三)召开地点:上海市西康路 1255 号普陀科技大厦 17 楼多功
能报告厅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
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
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2015 年 9 月 25 日(星期五)
    (六)参加对象:
    1、截止 2015 年 9 月 25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将以下事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修订<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
    (二)议案一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持股5%
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
果进行公开披露。议案二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
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
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15 年 9 月 29 日(星期二)上午 9:30-11:30,
下午 14:30-16:30;
    (六)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相关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
程序比照深圳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178       投票简称:延华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 元代表议案二。具体如下
图所示:

 议案号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100.00

 议案一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0

           《关于修订<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议案二                                                        2.00
           司章程>的议案》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
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
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
自动撤单处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0 月 8 日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 至 2015 年 10 月 9 日(现场股东
大会结束当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
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
务密码”。
    3、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
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
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
点击“申请密码”,填写相关信息并设臵 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
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效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
码”激活服务密码。
    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服
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
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申请数字证书
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在“上市公司网上
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
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
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页面提
示进行相应操作;确认之后发送投票结果。
    5、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
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
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伍朝晖 、周沛澄
     电话:021-61818686*309
     传真:021-61818696
     地址:上海市西康路 1255 号普陀科技大厦 11 楼
     邮编:200060
    (二)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附件
    (一)《授权委托书》
(二)《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特此通知。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1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上海延华智能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
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
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1、《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弃权□
     2、《关于修订<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弃权□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位
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二: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致: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9 月 25 日下午深圳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
持有延华智能(股票代码:00217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 201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日期:201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