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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华智能:关于签署《崇州市“智慧医疗”项目合同书》的公告2015-10-27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5-101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崇州市“智慧医疗”项目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 年 10 月 23 日,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成都延华智慧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

署了《崇州市“智慧医疗”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本协议”),确定公司

为崇州市“智慧医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承建单位,本项目合

同金额为人民币 119,661,348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作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的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四

川省崇州市制定了《崇州市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设计》规划,将“智慧

医疗”项目建设列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大民生工程项目,运用“互联

网+医疗+健康+”的思维,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可

穿戴设备等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实现区域卫生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

资源智能化共享。以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共享、智能化应用为核
心,实现人口健康、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卫生管理、医疗保障、预

防疾控、药品监管等多方业务协同。融合医疗、保健、疾控、社保、

养老等系统,为全市人民提供智能化的健康保障和便捷、优质、智慧

的医疗卫生服务。

    崇州市“智慧医疗”项目第一期建设目标:通过智慧医疗平台,实

现本市居民健康状况、疾病分类、门诊医疗人均费用、住院病人人均

费用、医疗资源分布等宏观指标信息的实时监测与管理;实现各医疗

机构之间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的紧密协同服务;实现当

地居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疑难杂症转到省级医院”的惠民医

疗服务、健康智能化服务;从而实现“政府宏观可控、医疗服务可协、

百姓就医可惠、投资企业可利”的初级智慧医疗模式。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名称:成都延华智慧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飞云路 495 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邦富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医疗信息技术咨询;软件产品研发与销售;信息系统
运维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数据安全管理服务;数据利用与分析服务;

电子产品、信息网络产品、IT 产品及耗材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

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限制、禁止和需前置审批、许可的项

目)。

    成都延华是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成电医星数字健康软件有

限公司与崇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授权的崇州智慧通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将为崇州市提供智慧医疗项目建设和运营服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成都延华不是公

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履约能力分析:成都延华智慧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拥有

20年崇州市智慧医疗建设和运营的特许经营权,信用优良,具备良好

的履约能力。

三、本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崇州市智慧医疗信息平台、公共卫生平台、计划生育平台、医疗

服务平台、医疗保障平台、药品管理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居民健康

卡、智慧医疗云数据中心与基础设施。

    (二)合同价款: 119,661,348元
    (三)支付方式

    项目进场、实施完成,系统进入试运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

总金额的50%,系统全部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剩余部分在项目免费质保期过后7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四)工期

    合同生效后合同生效后34个月。

    (五)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认真执行本协议之条款,若有以下违约行为或其他事实

违约的,则违约方应根据违约情况赔偿对方损失,但赔偿总额不超过

合同总金额的20%。

    1、甲方责任

    甲方应协调医院按实施计划中规定的时间及时验收乙方产品,按

合同规定要求支付各项费用。甲方以及医院应根据实施计划的进度及

时完成各类约定的工作任务,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若乙方按实施

计划完成合同,本合同的全部款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按时支付。甲

方以及医院不得未经乙方同意调整实施计划而延误实施周期,不得单

方面终止合同。若发生上述情况,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责任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预付款的一周内提供实施计划草案,乙方须按
实施计划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实施,以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乙

方应向医院提供完整的产品文档,并对医院的专业数据、医院运作方

式保密。乙方交付的开发成果不符合最终用户的验收标准,乙方应在

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予以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乙方应履行对甲方承诺

的本合同中约定的维护义务,且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若发生上述情

况,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崇州市“智慧医疗”项目的承接,开启了公司城市级医疗信息数据

平台建设的先河,实现了公司从建设绿色智慧医院到打造城市级医疗

信息数据平台的业务突破,真正实现了从医院、区域到城市的智慧医

疗全业务流程贯通,为公司未来健康大数据服务业务的开展奠定了基

础。

       综合成电医星在医疗信息化领域的深厚积累和公司众多绿色智

慧医院整体解决方案的成功案例,本次合作是公司收购成电医星之后,

双方业务合作的重大突破,即共同为城市级客户提供医疗信息数据平

台建设、提供智慧医疗整体解决方案。

       本次中标金额119,661,348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的14.52%。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产生任何影响,公司

业务不因履行该协议而对交易对方产生依赖,但会对未来年度公司的

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1、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协议双方情况的

变化都将影响协议的履行,存在协议部分或者全部无法履行的可能性。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