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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华智能: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5-10-27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5-109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董事会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2015-105),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11 月 4 日(星期三)

     (三)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11日(星期三)下午15:00

至17: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1 月 10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11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下午

15:00至2015年11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期间。

    (四)召开地点:上海市西康路 1255 号普陀科技大厦 17 楼多

功能报告厅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

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

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参加对象:

    1、截止 2015 年 11 月 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保荐机构代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2.3 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

       2.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5 认购方式

       2.6 募集资金用途

       2.7 限售期

       2.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2.9 上市地点

       2.10 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

    7、《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议案》

    8、《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8.1.1 胡黎明

    8.1.2 顾燕芳

    8.1.3 胡雪梅

    8.1.4 于   兵

    8.2 独立董事候选人

    8.2.1 洪觉慧

    8.2.2 罗贵华

    8.2.3 李   宁

    9、《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9.1 黄复兴

    9.2 叶晓磊

    (二)特别提示:

    议案1至议案8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

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议案1至议案7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8、议案9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

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别表

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

中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三、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

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

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15 年 11 月 6 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

下午 14:30-16:30;
    (六)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伍朝晖 、周沛澄

     电话:021-61818686*309

     传真:021-61818696

     地址:上海市西康路 1255 号普陀科技大厦 11 楼

     邮编:200060

    (二)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7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78。

       2.投票简称: 延华投票” 。

       3.投票时间:2015 年 11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

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 网络投票” 或“ 投票” 功能

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 同意” 、 反对” 或“ 弃权” ;对累积投

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

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 延华投票” “ 昨日收盘价” 显示的数字为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 买入” 。

    (3)在“ 委托价格” 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对于选举董

事、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分别选举,议案 8 中子议

案 8.1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 8.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8.02 元代

表第二位候选人,以此类推。议案 8 中子议案 8.2 为选举独立董事,

则 9.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9.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以此类推。

议案 9 为选举监事,则 10.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02 元代表第

一位候选人。

    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 8 和议案

9)。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 委托价格” 一览表:

 议案号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100.00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00

 议案二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0

  2.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1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2.02

 2.3     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                         2.03

 2.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4

 2.5     认购方式                                       2.05

 2.6     募集资金用途                                   2.06

 2.7     限售期                                         2.07

 2.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2.08

 2.9     上市地点                                       2.09

 2.10    决议的有效期                                   2.10

议案三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3.00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
议案四                                                  4.00
         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议案六                                                  6.00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
议案七                                                  7.00
         施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
议案八                                                    --
         的议案》


 8.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8.1.1    胡黎明                                         8.01
 8.1.2    顾燕芳                                          8.02

 8.1.3    胡雪梅                                          8.03

 8.1.4    于   兵                                         8.04

  8.2     独立董事候选人                                     --

 8.2.1    洪觉慧                                          9.01

 8.2.2    罗贵华                                          9.02

 8.2.3    李   宁                                         9.0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
 议案九                                                      --
          的议案》


  9.1     黄复兴                                         10.01

  9.2     叶晓磊                                         10.02

    (4)在“ 委托数量” 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

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 委托数量” 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

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在“ 委托数量” 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

不视为有效投票。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 委托数量” 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 委托数量” 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股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股
                  …                          …
                 合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

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

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0 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1)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

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 密码服务” 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

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

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上海延华智能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

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

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弃权□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弃权□

    2.0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 □   反对□   弃权□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同意 □   反对□    弃权□

2.03 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

同意 □   反对□    弃权□

2.0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同意 □   反对□    弃权□

2.05 认购方式

同意 □   反对□    弃权□

2.06 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 □   反对□    弃权□

2.07 限售期

同意 □   反对□    弃权□

2.0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同意 □   反对□    弃权□

2.09 上市地点

同意 □   反对□    弃权□

2.10 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 □   反对□    弃权□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弃权□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同意 □    反对□     弃权□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弃权□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弃权□

    7、《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弃权□

    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8.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8.1.1 胡黎明        同意票数(    股)
    8.1.2 顾燕芳        同意票数(    股)

    8.1.3 胡雪梅    同意票数(       股)

    8.1.4 于   兵   同意票数(       股)

    (说明:上述采用累积投票制度,即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

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
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总和下自主分配。)

    8.2 独立董事候选人:

    8.2.1 洪觉慧      同意票数(         股)

    8.2.2 罗贵华      同意票数(         股)

    8.2.3 李   宁     同意票数(         股)

    (说明:上述采用累积投票制度,即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

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独立董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

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总和下自主分配。)

    9、《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9.1 黄复兴      同意票数(         股)

    9.2 叶晓磊      同意票数(         股)

    (说明:上述采用累积投票制度,即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

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监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

应在累积表决票总和下自主分配。)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位
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致: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11 月 4 日下午深圳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

持有延华智能(股票代码:00217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日期:201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