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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华智能:关于出售参股公司深圳市世纪天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2016-03-01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6-022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深圳市世纪天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6 年 2 月 29 日,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公司”或“甲方”)与上海嗣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嗣圣投资”或“乙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公司拟以

5,000 万元人民币转让深圳市世纪天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世纪天源”、“目标公司”或“丙方”)的 29.36%股权。本次转让后,

公司不再持有世纪天源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资产的 6.60%且金额大于 2,000 万元人民币,根据相关制度,本

次股权转让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嗣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新河镇新申路 921 弄 2 号 N 区 256 室(上
海富盛经济开发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金智智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

业管理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意见造成上

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世纪天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 19 号港安大厦七层 A、

B1 单位

    法定代表人:陈新

    注册资本:5520.95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智能环保设备、仪器仪表、软件的研发、销售及上门

维护;智能环保技术的研发与咨询;环保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水利

水电工程;节能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投资环保产业;

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服务、销售及系统集成;国内贸易;货物及技

术进出口;小型移动式污水处理站设备的销售。智能环保设备、仪器

仪表、软件的生产及安装;小型移动式污水处理站设备的生产。

    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名册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20.9500              29.36%
                    尹延清                           656.1971             11.89%
                      陈新                           643.5000             11.66%
          深圳市华貅投资有限公司                     209.4015              3.79%
  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61.2511              2.92%
  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65.8670              3.00%
  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33.6190              2.42%
                    尹延静                            42.3529              0.77%
                      谢彩                            12.3529              0.22%
                    刘麒麟                            12.3529              0.22%
                      江虹                            60.0000              1.09%
    深圳市汇天众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57.5000              2.85%
     江苏金茂环保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38.8282              7.95%
无锡金茂二号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438.8282                      7.95%
         浙江华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38.8282              7.95%
   北易(上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9.7070              1.99%
  北京墨池山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19.4140              3.97%
                      合计                         5520.9500                100%

    世纪天源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担保权等权利限制,也不存

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未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

措施。世纪天源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的

债权债务转移、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世纪天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资产总额                     20,328.10                 20,987.91
           负债总额                       8,889.79                11,734.97
         所有者权益                     11,438.31                   9,252.94
            项目                   2015 年三季度                2014 年
           营业收入                 3,813.56         9,195.67
           利润总额                -2,812.91           386.85
             净利润                -2,814.63           125.17

    世纪天源 2014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5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四、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主体

    出让方(甲方):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上海嗣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目标公司(丙方):深圳市世纪天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二)成交金额与定价依据

    根据公平、公正、公允原则,甲、乙双方约定成交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

    (三)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以现金支付。甲、乙双方同意,双方签署本合同后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1,000 万元人民币;目标公司 29.36%

股权申请工商变更批准之日起算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

二期股权转让款 1,000 万元;目标公司 29.36%股权在市场监督管理

局公示系统公示后的 60 个工作日且无异议之后的 10 日内,支付余款

人民币 3000 万元。

    (四)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

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

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本合同的违约
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5%,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

失,不包括其他间接损失。

    (五)生效条件

    各方签字盖章,并经各方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

权与批准。

    五、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是公司基于最新的平台发展战略,整合资源、优

化配置、聚焦智慧城市细分领域,从而打造符合公司发展的优势产业、

提高公司整体的核心竞争力。同时,结合当前智慧城市发展特点和公

司的发展阶段,通过吸收引进和自我培育等方式,逐步形成具有延华

特色的环保产业,进一步落实公司在智慧环保行业战略发展和布局。

    本协议的签订预计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会产生重大影响。根据交易对方的资信情况,公司认为其履约能力和

付款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权益的行为,亦未有

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合同》

    2、《深圳市世纪天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