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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华智能:关于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6-07-06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6-058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限制股票股东人数为 59 人,均为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120,164 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0.5664%。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7 月 8 日。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已
经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主要内容如下:
     1、本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方式,所涉及的延华智能 A 股普通股
股票合计不超过 5,683,000 股,占本计划首次公告时延华智能股本总
额 172,177,777 股的 3.30%。其中首次授予 5,123,000 股,预留 560,000
股。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股
票来源为延华智能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团队成员、管
理与业务骨干。总计 86 人,其中首次授予 78 人,预留授予 8 人。具
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合计拟授予限 合计占本计划拟授 合计占本计划
          项目
                           职务            制性股票(万 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开始时总股本
     姓名 目                                   份)         的比例           的比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       许星      执行总裁、董事会秘书          30.00            5.28%        0.17%
  2     王东伟            执行总裁                25.00            4.40%        0.15%
  3       金震            执行总裁                25.00            4.40%        0.15%
  4     翁志勇              副总裁                25.00            4.40%        0.15%
  5     张泰林              副总裁                20.00            3.52%        0.12%
  6     伍朝晖              副总裁                20.00            3.52%        0.12%
  7       岳崚            总裁助理                20.00            3.52%        0.12%
  8       张彬            总裁助理                20.00            3.52%        0.12%
  9     盛想福            总裁助理                15.00            2.64%        0.09%
        小计                  9人                200.00           35.19%        1.16%
二、核心团队成员           35 人                 190.00           33.43%        1.10%
三、管理与业务骨干         34 人                 122.30           21.52%        0.71%
四、预留                    8人                   56.00            9.85%        0.33%
        合计               86 人                 568.30          100.00%        3.30%

       3、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禁售期为
 授予日起不低于一年,解锁期为禁售期期满之日的次日起至限制性股
 票有效期期满之日止。
       4、授予日及授予方式: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公司应当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起 30 日内完成首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
 公告等相关程序。预留限制性股票拟在本计划生效后 12 个月内一次
 性授予。拟获授激励对象在符合本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下方可获授限
 制性股票。
       5、授予价格: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7.17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7.17 元的价格购买依据
 本计划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延华智能 A 股限制性股票。本计划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该部分股票授予时董事会决定。
       6、解锁业绩条件:以 2013 年为基准年。首次解锁业绩条件为公
 司 2014 年度净利润较 2013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净资产收
益率不低于 7%;第二次解锁业绩条件(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
件)为公司 2015 年度净利润较 2013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0%,
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第三次解锁业绩条件(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
次解锁条件)为公司 2016 年度净利润较 2013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 12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9%。
    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其
中,净资产收益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且净利润增长率与净资产收益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净资产
为融资当年及下一年扣除再融资募集资金净额后的净资产值及该等
净资产值在上述期间产生的净利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
定,实施本计划发生的激励成本应当计入公司相关成本费用,并在经
常性损益中列支。
    7、解锁安排: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T 日)起
满一年后,激励对象可在解锁期内按每年 30%:30%:40%的比例分批逐
年解锁,实际可解锁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限制性
 解锁期                    可解锁时间
                                                            股票比例
 第一个   授予日(T日)+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解锁期   (T日)+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   授予日(T日)+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解锁期   (T日)+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   授予日(T日)+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40%
 解锁期   (T日)+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限制性股票自本计划首次授予日起满两年后,激励对象可在
解锁期内按每年 50%:50%的解锁比例分批逐年解锁,实际可解锁数量
应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限制性
解锁期                     可解锁时间
                                                           股票比例
第一个   授予日(T日)+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50%
解锁期   (T日)+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   授予日(T日)+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50%
解锁期   (T日)+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8、延华智能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
及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4年1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2014年4月8日,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延华智能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修订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随后,
公司将完整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2014年5月5日,公司获悉报送的《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
备案无异议,2014年5月6日,公司公告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获得证
监会备案无异议的公告》。
    3、2014年5月26日,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
    4、2014年5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5、2014年6月2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
的公告》,确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4年6月27日,授
予对象68人,授予数量10,560,900股,授予价格3.39元/股。
    6、2015年4月8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19,009,620股,授予价格为1.85元/股。
    7、2015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数量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意见,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15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完成的公告》,完成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816,858 股,回购价
格为 1.85 元/股。
    9、2015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予完成的公告》,确认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5 年 5 月
27 日,授予对象 7 人,授予数量 187.66 万股,授予价格 11.29 元/
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数为 670,901,357 股。
    10、2015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
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对
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16 年 5 月 24 日,公司实施完成了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
不调整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 20,886,220 股,
调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79 元/股, 调整预留部分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1.23 元/股。
    12、2016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2016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完成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 1,378,602 股,回购价格为 1.79 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 1,328,500 股,回购价格为 11.23 元/股。
    14、2016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和预留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海
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成就的情况
   (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禁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T
日,即 2014 年 5 月 27 日)起满一年后,激励对象可在解锁期内按每
年 30%:30%:40%的比例分批逐年解锁,实际可解锁数量应与激励对象
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限制性
 解锁期                    可解锁时间
                                                            股票比例
 第一个   授予日(T日)+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解锁期   (T日)+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   授予日(T日)+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解锁期   (T日)+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   授予日(T日)+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40%
 解锁期   (T日)+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2014 年 6 月 27 日,截止 2016
年 6 月 27 日,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禁售期已届满,符
合解锁条件。
    (二)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
件进行了审查,激励计划所有解锁条件详见下表:

          激励计划设定的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
(2)最近一年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条件。
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出现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权激励
计划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1)最近一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
不适当人选;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解锁条件。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激励对象具有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股权激
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3、公司达到业绩条件: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1)本计划禁售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15
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年度扣除再融资行为影响后归属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 74,536,075.92 元,公司 2013 年
负。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以 2013 年为基准年。第二次解锁业绩条 为 37,625,565.07 元,净利润增
件为公司 2015 年度净利润较 2013 年度净利润 长率为 98.10%;公司 2015 年度扣
增长率不低于 8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 除再融资行为影响后的净资产收
     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 益率为 8.07%。我们认为,按照公
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其中,净资产收益率指 司于 2014 年 4 月 9 日公告的《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
率,且净利润增长率与净资产收益率均以归属 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草案修订稿)》中的规定,限制
利润为计算依据。                          性股票第二次解锁业绩条件已经
     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净资产为融资当 达成。
年及下一年扣除再融资募集资金净额后的净
资产值及该等净资产值在上述期间产生的净
利润。
                                          2016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发布了《关
                                          于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4、根据公司《考核办法》,根据不同层级员 对因离职、未达到全部解锁等级
工的考核维度和评分结果,员工绩效考核结果 等原因而不符合解禁条件的限制
分为五个等级,并据此确定限制性股票解锁系 性股票予以回购,共计 2,707,102
数。                                      股。激励计划中其他 59 名激励对
                                          象均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其绩效考核均达标或以
                                          上,满足解锁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中关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上述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7 月 8 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120,164 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 0.5664%。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59 人,均为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现持有首次授予的    本次解锁限制    剩余未解锁限
序号     姓名      现任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
  1     王东伟     执行总裁                 576,450         198,450         378,000
  2     金震       执行总裁                 604,800         226,800         378,000
  3     张泰林       副总裁                 529,200         226,800         302,400
                 副总裁、董事会
  4     伍朝晖                             529,200         226,800        302,400
                 秘书、投资总监
  5     岳崚      副总裁           529,200      226,800      302,400
  6     张彬      总裁助理         529,200      226,800      302,400
  7     刘金领    总裁助理         230,580       79,380      151,200
  8     王菁      财务总监         264,600      113,400      151,200
 核心团队成员       27 人        3,778,488    1,555,848    2,222,640
 管理与业务骨干     24 人        2,519,334    1,039,086    1,480,248
      合计         59 人        10,091,052   4,120,164    5,970,888

      2016 年 5 月 24 日,公司实施完成了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79 元/股。2016 年 6 月 23 日,
公司发布了《关于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
成的公告》,完成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378,602 股,回
购注销完成后剩余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346,012 股。
      本次申请解锁的限制股票激励对象为 59 人,均为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120,164 股,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 0.5664%,本次解锁完成后剩余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7,225,848 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 75%股份将继续锁定。
      四、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
解锁条件是否成就,以及激励对象名单、数量进行了核查,认为:本
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及
《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时,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上海延华智
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对激励对象 2015 年度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该考核结果予以审核,确认上述激励对象 2015 年度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均已达标或达到以上标准,且公司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锁条件
已达成,同意公司按《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解锁的相关事宜。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及《激励
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的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监督,认为公司经营业绩、
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满足解锁条件,同意公司按
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解锁的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核查,根据《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申请解锁的 59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
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中设定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
按《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解锁的相关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所获授
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期解锁期;公司本次解锁的激励
对象所获授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均已满足《激励计划》中所规定
的第二期解锁条件,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公司已根据《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了本次解锁的相关程序。
    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次(临时)会议决议》
    5、《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临时)会议决议》
    6、《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7、《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
及考核委员关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和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8、《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
锁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