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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华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6-08-18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

       一、关于2016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截至2016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及对外担保情况和进行了核查和了解,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及变相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6年6月30日的

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了1,931.68万

元担保,未超过公司2016年预计对外担保的额度。截止2016年6月30

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5,221.68万元。除此之外,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其他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事项。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各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目的在于保证

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

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属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担保决策程

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 56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门

制度,建立起了“占用即冻结”的机制,能够有效防止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



         洪觉慧             罗贵华                  李宁




                                            2016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