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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华智能: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6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6-083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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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顾燕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黄慧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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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077,540,232.05          2,115,793,360.76                  -1.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50,577,526.97          1,153,479,556.92                  -0.25%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00,312,320.16                -25.90%           709,674,671.55                  5.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96,887.72                 -94.23%            39,604,453.59                 -23.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7,501,947.43             -147.61%              22,074,874.19                 -46.60%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52,113,231.67                  -4.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            -100.00%                         0.05               -37.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            -100.00%                         0.05               -37.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9%                  -1.80%                    3.43%                  -2.83%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6,126.2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
                                                                                          22,507,843.33
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5,257.64

减:所得税影响额                                                                           3,360,108.9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446,771.12

合计                                                                                      17,529,579.4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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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0,735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股份状态       数量
                                                                                  数量

胡黎明                               境内自然人          18.53% 134,778,273     134,778,273     质押        45,170,000

上海延华高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01% 131,001,321                     质押     100,116,600

廖邦富                               境内自然人           2.97%   21,612,605     21,612,605

廖定烜                               境内自然人           1.07%    7,761,887      7,761,887

廖定鑫                               境内自然人           1.07%    7,761,887      7,761,887

文水彬                               境内自然人           0.24%    1,755,142

罗太模                               境内自然人           0.23%    1,645,630      1,645,630

上海合驭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0.17%    1,220,000

李媛                                 境内自然人           0.16%    1,154,2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新兴
                                     境内非国有法人       0.14%    1,000,000
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上海延华高科技有限公司                                                     131,001,321   人民币普通股    131,001,321

文水彬                                                                       1,755,142   人民币普通股        1,755,142

上海合驭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2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20,000

李媛                                                                         1,154,200   人民币普通股        1,154,2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新兴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上海龙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华增持宝基金 1 号                          992,000   人民币普通股         992,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09,800   人民币普通股         909,800

金晓东                                                                         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

乔满军                                                                         845,900   人民币普通股         845,9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胡黎明先生持有上海延华高科技有限公司 71.02%的股权,是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
动的说明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廖邦富为廖定烜和廖定鑫的父亲,三人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未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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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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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34.11%,主要原因是受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放缓的宏观经济影响,公司致力于市场开拓和
业务落地,经营性支出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2、报告期内,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117.41%,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加了预付投资款。
3、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长142.26%,主要原因是公司转让所持深圳市世纪天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29.36%股权,
尚未收到股权转让的全部款项。
4、报告期内,长期应收款较期初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贵安智城的融资租赁业务形成了应收款项。
5、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78.62%,主要原因是公司部分在建工程建设完成,转入固定资产。
6、报告期内,开发支出较期初增加1552.11%,主要原因是公司为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快研发投入。
7、报告期内,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68.51%,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加银行借款。
8、报告期内,应付票据余额较期初减少72.72%,主要原因是公司开具的票据报告期内到期兑付。
9、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34.00%,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发放了年终奖金。
10、报告期内,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100.86%,主要原因是公司支付了2015年所得税。
11、报告期内,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55.06%,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支付了到期应付利息。
12、报告期内,递延收益较期初增加44.74%,主要原因是公司科研业务成果显著,政府补助增加。
13、报告期内,其他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100%,主要是贵安智城融资租赁业务待确认的未确认融资收益。
14、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库存股较期初减少31.70%,主要原因是根据2016年5月3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回购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2,707,102股。
15、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79.75%,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3月23日的发布的《关
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公司提供建筑服务的业务改交增值税。
16、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9.66%,主要原因是公司为加快全国市场网络建设、推进更多项目落地而加大投
入。
17、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43.13%,主要原因是公司资金用于各地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及“智城模式”全国开拓
的投入,同期购买的保本且可随时赎回的银行理财产品减少。
18、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37.76%,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增加。
19、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87.28%,主要原因是部分新增联营企业处于业务拓展阶段,投资效益尚未体现。
20、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6.04%,主要原因是公司科研业务成果显著,政府补助增加。
21、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3588.04%,主要原因是公司发生公益性捐赠17万元。
2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2.49%,主要原因是公司转让深圳市世纪天源环保技术有限公
司29.36%股权,收到了部分转让款;上年同期公司投资了成电医星支出较大。
2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2.78%,主要原因是公司分配股利金额较去年同期增加;上
年同期公司为收购成电医星募集了配套资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2016年7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期解锁限制股票股东人数为59人,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20,164股,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7月8日。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16年7月18日,公司披露了与北京恒普安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万国数据北京3#(日上)数据中心工程合
同》,确定公司为万国数据北京3#(日上)数据中心工程项目的承建单位,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859.2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6
年7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2016年7月26日,公司披露了与上海庆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英飞延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退
伙协议书》;同时,公司与上海凯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公司持有的英飞延华管理公司的15%
股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
月26日和2016年8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2016年7月27日、2016年7月28日及2016年9月1日,公司分别披露了《重大事项公告》、《关于重大事项专项说明的
公告》、《关于董事长协助调查事件进展暨辞职公告》。2016年7月26日,公司原董事长、总裁胡黎明先生因涉嫌内幕信息
交易事项配合公安机关协助调查,针对该事项公司及时做好日常经营工作的安排和部署,以确保公司经营正常、管理有序。
2016年8月30日,胡黎明先生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逮捕并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总裁等职
务。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27日、2016年7月28日和2016年9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2016年9月6日,公司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选举顾燕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长、总裁,变更顾燕芳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提名陈敏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2016年9月23日,公司
披露了《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敏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6日、2016年9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2016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了与吉林市公安局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公司为吉林市公安局及船营分局、
昌邑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的承建单位,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3,782.6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6
年8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2016年8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认购上海感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公告》,公司接到感
信信息通知,因为本次认购对象中存在不合格投资者,感信信息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终止本次发行的议案。感信信息表示在本次发行终止流程完成后,将尽快启动新一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
司将继续参与感信信息新一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感信信息及股东承诺我公司将按照原有条件参与认购。具体内容详见
2016年8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2016年9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购北京美迪希兰数据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司与美迪希兰股东签署了
《北京美迪希兰数据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800万元现金收购美迪希兰5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
月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2016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收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项
目三区、四区(不含酒店)智能化工程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9,768.0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
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上市流通            2016 年 07 月 06 日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58

承接万国数据北京 3#(日上)数据中心
                                    2016 年 07 月 18 日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60
工程项目

退出上海英飞延华创业投资中心(有 2016 年 07 月 26 日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62

限合伙)及转让上海英飞延华创业投 2016 年 07 月 26 日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63
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                  2016 年 08 月 12 日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68

胡黎明先生因涉嫌内幕信息交易事项 2016 年 07 月 27 日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6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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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公安机关协助调查                   2016 年 07 月 28 日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67

                                       2016 年 09 月 01 日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73

承接吉林市公安局及船营分局、昌邑
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 2016 年 08 月 18 日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70
目智能化工程项目

认购上海感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8 月 22 日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7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

收购北京美迪希兰数据有限公司部分
                                       2016 年 09 月 02 日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74
股权

中标深圳湾科技生态园项目三区、四
                                       2016 年 09 月 22 日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78
区(不含酒店)智能化工程项目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类                                                                 承诺 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事由                      型                                                                   时间 期限

                                  1、本人用于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资金来源符合中国法律的要
                                  求,并将按照《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及时履行付款义务;2、
                                  本人参与本次发行不存在代其他机构或个人投资或持有的情               2015
                                  况;3、本人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2015 年 9         截至报告期
                                  罚,或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年        月 11 末,承诺得到
                         股份限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 09            日至 了严格履行,
        胡黎明
                         售承诺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月            2018 没有发生承
                                  作为股份认购对象的情形;4、本人承诺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 11         年9    诺人违反该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予转让。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对延 日        月 11 承诺的情形

资产                              华智能股票的交易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日

重组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延华智能公司章程的相

时所                              关规定。

作承    廖邦富;廖定烜;
                                                                                                     2015
诺      廖定鑫;吕霞;罗            发行股份购买成都成电医星数字健康软件有限公司 75.238%股
                                                                                                2015 年 9   截至报告期
        太模;胡安邦;安            权的交易对方各自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
                                                                                                年   月 11 末,承诺得到
        旭;张森;熊贤              自延华智能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算,届满日均为下述日期
                         股份限                                                                 09   日至 了严格履行,
        瑗;吴慕蓉;何永            中的较晚日期:1、自延华智能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36
                         售承诺                                                                 月   2018 没有发生承
        连;郭三发;胡              个月之日;2、交易对方与延华智能就本次交易签署的《盈利预
                                                                                                11   年9    诺人违反该
        刚;文磊;邓强;             测补偿与奖励协议》约定的各项盈利预测补偿(如有)均实施
                                                                                                日   月 11 承诺的情形
        喻波;余炼;陈胜            完毕之日。
                                                                                                     日
        波;彭杰

        廖邦富;廖定烜; 业绩承 交易对方承诺在 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三年业绩承 2015 2015 截至报告期
        廖定鑫;吕霞;罗 诺及补 诺期间,目标公司每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经上市公司聘请的 年              年1    末,承诺得到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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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模;胡安邦;安 偿安排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 01              月1     了严格履行,
旭;张森;熊贤              表口径下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月          日至 没有发生承
瑗;吴慕蓉;何永            前后孰低者为准)应分别不低于 3,992 万元、4,990 万元及 6,237 01     2017 诺人违反该
连;郭三发;胡              万元,目标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于 2015 年度、 日        年 12 承诺的情形
刚;文磊;邓强;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应分别不低于 3,004 万元、3,755 万元及         月 31
喻波;余炼;陈胜            4,693 万元。在业绩承诺期内考核目标公司实际实现的归属于上           日
波;彭杰                   市公司的净利润是否达到承诺净利润时,应在目标公司经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基础上,扣除目
                          标公司实际使用配套募集资金(如有)及上市公司提供的财务
                          资助(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增资等形式)资金相关的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根据目标公司当年度实际使用配套募集资金金额与财
                          务资助金额之和,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确
                          定。

                          未来三年(2015-2017 年度)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公
                          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2、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
                          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允许的情况下,根
                          据公司的盈利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前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 10%,2015
                          年至 2017 年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3、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正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前一年度公司
                          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 3 个连续会计年度内,
                                                                                             2015
                          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 3 年实现的平均可分
                                                                                        2015 年 2    截至报告期
                          配利润的 30%。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分配条件、方式
                                                                                        年   月 12 末,承诺得到
                          与程序参照年度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前款所述"特殊情况"包括
                 分红承                                                                 02   日至 了严格履行,
公司                      以下情形:(1)公司当年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达到 70%
                 诺                                                                     月   2017 没有发生承
                          以上;(2)当年实现的每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 0.1 元;(3)公司
                                                                                        12   年 12 诺人违反该
                          存在重大投资计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
                                                                                        日   月 31 承诺的情形
                          计划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
                                                                                             日
                          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4)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5)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4、在符合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
                          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
                          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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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
                       例最低应达到 20%;(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5、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
                       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
                       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实合理因素、发放股票股利有利
                       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
                       下,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6、公司如有重大投资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影响公
                       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可以不分红。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1、截至本承
                       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本企业未在,将来也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
                       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合伙经营或
                       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它权益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从
                       事或参与任何与延华智能及其下属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商业
                       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延华智能及其下属子
                       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或者为该等与延华智能及其下属子公司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经
                       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以劳务、顾问或咨询等方式提供服务。
                       2、本人/本企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延华智能及
                       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应立即
                       通知延华智能或其下属子公司,并应促成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延
                       华智能或其下属子公司。3、若发现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
               关于同 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以后任何时间从事与延华智能及其下属子公
                                                                                  2015          截至报告期
               业竞争、司的产品或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则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
                                                                                  年            末,承诺得到
               关联交 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以停止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
延华高科和胡                                                                      02            了严格履行,
               易、资金 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无偿转让给延华智能及其下属子公           长期
黎明                                                                              月            没有发生承
               占用方 司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
                                                                                  12            诺人违反该
               面的承 方式避免同业竞争。4、在本人/本企业作为延华智能实际控制
                                                                                  日            承诺的情形
               诺      人/控股股东期间,本承诺函持续有效,不可撤销。5、如上述
                       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
                       反上述承诺而给延华智能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关于规范关联
                       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1、本次交易完成前,本人/本
                       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成电医星及其子公司之
                       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交易。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
                       将尽量避免或减少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
                       与延华智能及其子公司(包括成电医星及其子公司,下同)之
                       间的关联交易。对于延华智能及其子公司能够通过市场与第三
                       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延华智能及其子公司独立与第三方进
                       行;对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延华智能
                       及其子公司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化原则,
                       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3、本
                       次交易过程中及交易完成后,除开展正常业务所需备用金外,
                       不会以任何方式占用或使用延华智能及其子公司的资金、资产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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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其他资源,也不会要求延华智能及其子公司为本人/本企业及
                               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代垫款项、代偿债务,本人/本企业
                               不会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延华智能及
                               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4、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
                               他企业与延华智能及其子公司、成电医星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
                               交易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延
                               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
                               害延华智能及其子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本企
                               业在延华智能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等关联交易事项时,主
                               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并在议案获得通过后方可实施。5、如果
                               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延华智能及其子公司利益损失的,该等损
                               失由本人/本企业承担。

                               (一)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通过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
                      关于同 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
                                                                                          2007          截至报告期
                      业竞争、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
                                                                                          年            末,承诺得到
                      关联交 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10            了严格履行,
首次   胡黎明         易、资金 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           长期
                                                                                      月                没有发生承
公开                  占用方 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01                诺人违反该
发行                  面的承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于不同业竞争的承诺。发行人实际
                                                                                      日                承诺的情形
或再                  诺     控制人胡黎明先生已出具了《非竞争承诺书》,承诺目前或将来
融资                           不从事任何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活动。
时所                  关于同
                               本人(或本公司)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股份公司 2007      截至报告期
作承                  业竞争、
                               实际从事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年       末,承诺得到
诺                    关联交
       延华高科和胡            本人(或本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 10        了严格履行,
                      易、资金                                                             长期
       黎明                    限于独自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 月        没有发生承
                      占用方
                               益)从事与股份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01        诺人违反该
                      面的承
                               动。                                                    日       承诺的情形
                      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50.00%    至                        0.00%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5,111.19   至                     10,222.39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222.39

                                                       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延迟、工程进度放缓
                                                       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较为严峻,公司前董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事长、总裁胡黎明先生因涉嫌内幕交易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的
                                                       事项,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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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延华智能:2016 年 8
   2016 年 08 月 2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月 23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延华智能:2016 年 9
   2016 年 09 月 06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月 6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延华智能:2016 年 9
   2016 年 09 月 07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月 7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延华智能:2016 年 9
   2016 年 09 月 1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月 12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延华智能:2016 年 9
   2016 年 09 月 2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月 28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