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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华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7-02-07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王翔宇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聘任王翔宇先生担任总裁助理,相关提名、审议

及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

    3、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王翔宇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



   洪觉慧    罗贵华                 李   宁




                                      2017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