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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华智能: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17-06-28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7-048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 本 次 回 购 首 次 授 予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人 数 为 63 人 、 股 数 为

7,225,848股,回购价格为1.79元/股;本次回购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人数为4人、股数为548,100股,回购价格为11.23元/股;共计

回购股数7,773,948股。同时,公司按照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

时)会议召开当日的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1.5%/年)*

资金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并向被回购对象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因此,公

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向被回购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

币19,845,894.18元。

    2、截止2017年6月27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4年1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2014年4月8日,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延华智能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修订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随后,公司将完整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2、2014年5月5日,公司获悉报送的《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

备案无异议,2014年5月6日,公司公告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获得证

监会备案无异议的公告》。

    3、2014年5月26日,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

    4、2014年5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5、2014年6月2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

的公告》,确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4年6月27日,

授予对象68人,授予数量1056.09万股,授予价格3.39元/股。

    6、2015年4月8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19,009,620股,授予价格为1.85元/股。
    7、2015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数量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意见,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15年5月2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完成的公告》,完成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816,858股,回购价格

为1.85元/股。

    9、2015年5月2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完成的公告》,确认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5年5月27

日,授予对象7人,授予数量187.66万股,授予价格11.29元/股,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数为670,901,357股。

    10、2015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意见,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16年5月24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不

调整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20,886,220股,调整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79元/股, 调整预留部分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23元/股。

    12、2016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

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2016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

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2016年6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完成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1,378,602股,回购价格为1.79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1,328,500股,回购价格为11.23元/股。

    15、2016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

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和预

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

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6、2016年7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上市流

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锁的限制股票股东人数为59人,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4,120,164股,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7月8日,其中部

分股票转为高管锁定股。

    17、2017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海
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8、2017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备

忘录4号》”)、《激励计划》和《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以下

简称“《考核办法》”)的规定,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均未达到业绩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二期解锁条件均未达成,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将全部予以回购,具体情

况如下:

           激励计划设定的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2)最近一年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锁条件。
会予以行政处罚;
(3)出现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权激励计
划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1)最近一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适当人选;                                  足解锁条件。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激励对象具有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股权激励
计划的其他情形。
3、公司达到业绩条件:
(1)本计划禁售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2)以 2013 年为基准年。第三次解锁业绩条     润为 21,300,056.84 元,公司
件(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条件)为公司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016 年度净利润较 2013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低于 12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9%。            为 25,567,952.85 元,净利润
     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     增长率为-16.69%;公司 2016
告的财务报告为准。其中,净资产收益率指扣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 3.89%。因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此,按照公司 2014 年 4 月 9 日
且净利润增长率与净资产收益率均以归属于上      公告的《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
计算依据。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净资产为融资当     中的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第
年及下一年扣除再融资募集资金净额后的净资      三次解锁(预留限制性股票第
产值及该等净资产值在上述期间产生的净利        二次解锁)业绩条件未完成。
润。

     (二)回购股数及价格

     公司尚未实施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因此,不调整本次《激

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20,886,220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 票 共 计 7,773,948 股 , 占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总 数 的 37.2204%

【7,773,948/20,886,220=37.2204%】,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1.0740%

【7,773,948/723,812,282=1.0740%】。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期为2014年5月27日,本次申请注销涉及人数63人,回购价

格为1.79元/股,回购股数为7,225,848股,占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的

34.5962%【7,225,848/20,886,220=34.5962%】,占公司回购前总股

本的0.9983%【7,225,848/723,812,282=0.9983%】;其中,预留部分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本次申请注销涉及人

数4人,回购价格为11.23元/股,回购股数为548,100股,占限制性股

票授予总数的2.6242%【548,100/20,886,220=2.6242%】,占公司回

购前总股本的0.0757%【548,100/723,812,282=0.0757%】。同时,公

司按照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召开当日的中国人民银

行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1.5%/年)*资金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并向被回

购对象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向被回购

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19,845,894.18元。

    (三)验资报告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17日出具

了天职业字【2017】第13513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7年5

月17日止注册资本及股本变化的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27,395,957.00元,股本为人民币

727,395,957.00元。根据公司2017年4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回购注

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6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

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股数为

7,225,848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79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回购股数为548,1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23元/股,

同时,公司按照本次董事会召开当日的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存款基准

利率(1.5%/年)*资金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向被回购对象支付资金占用

利息。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
19,845,894.18元。

     根据公司2017年4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回购廖邦富等19名补偿义务人2016年度应补偿

股份及返还现金的议案》,由于成都成电医星数字健康软件有限公司

2016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2016年度补偿义务人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

3,583,675股,公司应就本次补偿股份回购事项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

民币1.00元。

     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1,357,623.00元,其中减少股权

激励限售股7,773,948.00元,减少业绩承诺补偿股3,583,675.00元,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6,038,334.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7年5月17日止,公司实际已减少股本人民币11,357,623.00元,其

中 减 少 股 权 激 励 限 售 股 7,773,948.00 元 , 减 少 业 绩 承 诺 补 偿 股

3,583,675.00元(公告编号:2017-030)。

     同时我们注意到,公司本次减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727,395,957.00元,股本为人民币727,395,957.00元,已经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于2016年6月2日出具天职业

字[2016]1258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5月17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

本人民币716,038,334.00元,股本人民币716,038,334.00元。

     (四)截止2017年6月27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股权激励相关的

7,773,948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723,812,282 股 调 整 为
716,038,334股。具体股本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回购注销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16,803,580   16.13%    7,773,948   109,029,632   15.23%
01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55,618,027      7.68%         —    55,618,027      7.77%
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7,773,948      1.07%   7,773,948             0     0.00%
04 高管锁定股           53,411,605      7.38%         —    53,411,605      7.46%
二、无限售流通股        607,008,702   83.87%          —    607,008,702   84.77%
三、总股本              723,812,282   100.00%   7,773,948   716,038,334   100.00%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