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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华智能: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6-29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7-050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配方案
为:以2016年末总股本727,395,957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公
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
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一)分配预案公布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的股本变化情况
     自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因
回购注销廖邦富等 19 名补偿义务人 2016 年度应补偿股份导致股本减
少 3,583,675 股,因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导致股本减
少 7,773,948 股,共计股本减少 11,357,623 股。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6 月 14 日、2017 年 6 月 2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截止本公告日,公司
总股本由 727,395,957 股减少至 716,038,334 股。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
原则,调整后的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716,038,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0.16253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46283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162537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
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
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
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250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625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7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 年 7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7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7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
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34         上海延华高科技有限公司
     2                 00*****934                 胡黎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17 年 6 月 27 日至登记日
2017 年 7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普陀区西康路 1255 号普陀科技大厦 7 层
    咨询联系人:伍朝晖、周沛澄
    咨询电话:021-61818686
    传真电话:021-61818696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