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7-054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 309 号)。现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于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并披露如 下: 1、你公司 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11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 4,446 万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 57%。请你公司结合订单情况、重大工程收入确认情 况、成本费用变化等因素分析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比变动不大但净利润 下降的原因。 回复: 针对 2016 年出现的净利润降幅大于收入的情况,我们进行了仔 细分析,虽然公司在 2016 年中标和实施的项目数量在增长,但由于 市场竞争加剧,项目的毛利率下降,导致公司盈利能力出现明显下降。 同时,为了推进业务转型和市场拓展,公司继续加大市场营销、队伍 建设和研发投入导致成本上升,从而出现收入变化不大,但同期净利 润下降的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2016 年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新中标项目毛利下滑,公司 盈利能力下降。 2016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0.99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55%, 实现净利润 4,446.38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56.50%。2016 年,面对 极为不利的内外情况,公司积极拓展业务、抢占市场份额,2016 年 的订单数量和金额皆高于 2015 年。但由于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加剧, 2016 年中标的高毛利、优质项目数量明显减少,部分项目低价中标, 个别项目甚至刚刚达到盈亏平衡点,最终导致公司整体毛利减少 6,735.95 万元,毛利率下降 5.76%。其中智能建筑板块经营业绩影响 最为显著,毛利额下跌 6,773.15 万元,毛利率下降 8.63%。 2)公司继续推进战略转型,加大市场拓展和项目落地,增加研 发投入并提高核心竞争力,各项费用较上年有所增加,导致 2016 年 公司成本出现较为明显的上升。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2015 年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销售费用 1,726.64 1,252.98 473.66 37.80% 管理费用 12,798.35 11,905.51 892.84 7.50% 其中:职工薪酬 3,318.30 2,811.62 506.68 18.02% 研发费用 6,225.46 3,717.69 2,507.77 67.46% 股权激励费用 -421.68 1,557.30 -1,978.98 -127.08% 财务费用 502.45 -343.63 846.08 246.22% 2016 年,公司销售费用 1,726.6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73.66 万元、增长 37.80%,主要原因是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为 了加大市场开发、业务拓展,提高项目中标率,加大了销售费用的投 入。管理费用 12,798.3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892.84 万元、增长 7.50%,主要原因是公司为了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大力度打造核心管 理人才梯队,增加职工薪酬 506.68 万元;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 增加研发费用 2,507.77 万元;同时,第三期股权激励解锁条件未实 现,减少股权激励费用 1,978.98 万元。此外,2016 年财务费用为 502.4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846.08 万元、增长 246.22%,主要原 因是公司面对不利的情况,希望通过积极拓展市场,加大全国营销力 度而增加了投入, 同时购买的保本且可随时赎回的银行理财产品收 益在 2016 年计入投资收益。 2、2016 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2.4 亿元、2.7 亿元、2 亿元、3.9 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918 万元、 2,942 万元、99.7 万元、486 万元。请结合你公司业务特点、行业季 节性说明 2016 年前三季度各季度间营业收入规模差异不大但净利润 波动的原因,并说明第四季度营业收入高于第一、第二季度但净利润 低于第一、第二季度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2016 年分季度合并利润表主要科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营业收入 24,125.93 26,810.31 20,031.23 38,960.36 营业成本 19,358.51 21,235.47 16,394.50 34,156.84 毛利 4,767.42 5,574.84 3,636.73 4,803.52 资产减值损失 -186.26 -115.13 1,148.23 917.34 营业外收入 327.50 1,060.19 1,266.73 877.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918.44 2,942.32 99.69 485.93 者的净利润 (1)2016 年前三季度各季度间营业收入规模差异不大但净利润 波动,主要原因是: 1)2016 年营业外收入浮动较大。2016 年第一季度发生了营业外 收入 327.50 万元,第二季度 1,060.19 万元,第三季度 1,266.73 万 元,营业外收入浮动主要是因为政府补助的变动,进而影响了净利润 的波动。 2)部分工程项目获得签证,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上海东方肝 胆医院等三个项目前期发生的营业成本已记账,2016 年第二季度取 得了签证文件后,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导致当期净利润增加近 550 万元。 3)应收账款收回及应收账款账龄的变化,影响资产减值损失的 金额。2016 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公司收回部分应收账款,冲回坏 账准备,当期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86.26 万元、-115.13 万 元。2016 年第三季度部分应收账款账龄增加一年,计提坏账准备的 比例上升,当期资产减值损失为 1,148.23 万元,导致公司第三季度 净利润出现明显减少。 因此,由于营业外收入的波动、工程项目确认收入及资产减值损 失变动等原因,导致公司 2016 年前三季度各季度间营业收入规模差 异不大但净利润波动幅度较大。 (2)第四季度营业收入高于第一、第二季度,但净利润低于第 一、第二季度,主要原因是: 1)公司目前主要的业务模式有工程建设和医疗信息化软件服务 两类:由于工程行业的普遍规律,公司的业务一般是下半年好于上半 年,大量的项目赶工和结算大多发生在第四季度;而医疗信息化软件 收入确认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取得终验单,一般情况下,大合同实施周 期长,年底完工合同较多,从而集中在年底验收,故而大部分收入都 确认在四季度,因此,公司四季度营业收入高于第一、第二季度。 2)2016 年第四季度毛利下滑。2016 年第四季度确认的主营业务 收入及主营业成本,主要来源于当年新签项目的完工进度。但由于 2016 年新中标的高毛利、优质项目数量减少,部分项目低价中标, 个别项目甚至刚刚达到盈亏平衡点,因此第四季度的毛利率水平显著 下滑,净利润降低。 3)应收账款账龄的变化,影响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2016 年第 四季度部分应收账款账龄增加一年,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上升,当期 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为 917.34 万元,较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的发生 额-186.26 万元、-115.13 万元分别增加了 1,103.60 万元、1,032.47 万元,导致第四季度净利润较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有所下降。 因此,行业的业务特点、毛利下滑及资产减值损失变动等原因, 导致了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高于第一、第二季度,但净利润低于第 一、第二季度的情形。 3、你公司及子公司琦昌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被广州市宇 基装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起诉拖欠工程款 1,525.45 万元,截至财务 报告披露日案件正在审理尚未判决。请详细说明该诉讼案件的起因、 经过、截至目前详细进展,以及你公司对该诉讼事项未计提预计负债 的具体依据,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请 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1)诉讼案件的起因、经过、截至目前详细进展。 1)签署合同及补充协议 2006 年 9 月 30 日,琦昌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琦昌公司”)(被告)与广州市宇基装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宇基公司”)(原告)签订《广州市地铁黄沙站商住发展项目给排 水分包工程合同》,合同约定:被告琦昌公司将广州地铁黄沙站商住 发展项目给排水分包工程的供应、安装、调试及保修工程分包给原告 施工,合同包干价为 2,810 万元。之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将包干价 2,810 万元变更为 2,760 万元。 2)项目完工结算 自 2013 年 5 月 24 日起,琦昌公司与宇基公司通过电子邮件按实 结算。琦昌公司已共支付 35,311,599 元给宇基公司,项目和金额见 下表: 项目 金额(元) 合同包干价 27,600,000 双方第一次结算达成共识金额 7,711,599 其中包括:延期补偿 4,454,723 双方确认的第一批变更工程量 3,084,876 维保人员工资 172,000 合计 35,311,599 3)琦昌公司与宇基公司结算意见分歧 因琦昌公司与宇基公司分别在上海和广州,因此双方通过电子邮 件往来按实结算项目工程款,自 2013 年 9 月 13 日至 2014 年 12 月 11 日,共计 24 次电子邮件来往。宇基公司 2014 年 12 月 3 日最后一 次电子邮件主张琦昌公司未付款金额为 2,096,204.48 元。琦昌公司 于 2014 年 12 月 11 日回复邮件,主张根据项目情况仅同意支付 674,328.92 元,双方对实际结算金额未达成一致。 4)宇基公司提起诉讼 因双方对实际结算金额未达成一致,宇基公司向广东省广州市荔 湾区人民法院起诉琦昌公司,请求荔湾法院依法判令:①琦昌公司支 付工程款 12,104,411.18 元及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止的利息 3,150,088.83 元;②琦昌公司支付从 2015 年 6 月 1 日至本判决生效 之日止的利息;③由于琦昌公司系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因此宇基公司将公司和琦昌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要求公 司对琦昌公司的应付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5)荔湾法院一审判决情况 2015 年 12 月 19 日,荔湾法院开庭审理本案,2016 年 7 月 14 日, 荔湾法院一审判决琦昌公司支付工程款 11,786,607.73 元及利息,延 华智能承担连带责任。 6)琦昌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中院 琦昌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广州中院 开庭审理,认为原审法院没有查明事实,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裁定 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17 年 3 月 24 日,荔湾法院重新按一审程序开 庭审理此案,目前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2)公司对该诉讼事项未计提预计负债的具体依据,会计处理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义务应当 在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时确认为负债,作为预计负债进行确认和计 量: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 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经过慎重分析该诉讼事项,并依据法务部和律师的专业判 断,认为宇基公司的主张明显不符合事实,该事项导致经济利益流出 企业的可能性低于 50%,同时该义务的金额公司主张为 60 多万元, 宇基公司最后一次邮件主要为 210 多万元,具体义务金额难以可靠计 量,不符合计提预计负债的条件。故我们认为,公司对该诉讼事项在 当期不计提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是合理的。 (3)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专项意见 《关于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报问 询函相关问题的说明》(天职业字【2017】7357-4),会同本公告同时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4、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应收股权转让款 4,000 万元, 请详细说明该款项形成的业务背景及后续的收款进度。 回复: 其他应收款中的应收股权转让款 4,000 万为公司将持有的深圳 世纪天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给上海嗣圣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嗣圣投资”)的股权转让款。2016 年 2 月 19 日,公 司与嗣圣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公司拟以 5,000 万元人民币 转让深圳市世纪天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 29.36%股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嗣圣投资已支付股权转让款 1,000 万元,剩余 4,000 万 元计入其他应收款。后经公司多次催缴,嗣圣投资在 2017 年 4-6 月 间分多次支付完剩余 4,000 万元股权转让款。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已全部收到世纪天源的股权转让款。 5、报告期末,你公司“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余 额为 3.1 亿元,报告期未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请你公司说明以下事 项: (1)请按项目列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2016 年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合同情况、合同金额、收入确认情况、结 算情况及收款情况等,并说明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与回款 的情况、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是否存在重大变化,以及相关项目结 算和回款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并补充披露相应风险提示。 回复: 1)按要求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回款占 累计已确 累计已结 累计未 累计收款 序号 项目 合同额 确认收 认收入 算金额 结算金额 金额 入比例 YH-GC2012 华北一品 5A 楼宇信 7,626.14 7,592.35 5,660.28 1,932.06 5,590.28 73.63% 121701A 息化工程 YH-046001 华中国博中心 2 期 5,680.00 5,680.00 4,035.64 1,644.36 4,014.93 70.69% 武汉灾备数据中心 GC150527A 5,464.77 5,453.61 4,181.58 1,272.03 4,181.58 76.68% 项目工程 长风国际大厦跨国 YH-042301 5,359.51 5,359.51 4,414.44 945.08 4,414.44 82.37% 中心 西南青华医院建筑 GC140303A 5,351.50 5,346.81 3,120.00 2,226.81 3,120.00 58.35% 智能化 西南传媒中心项目 YH-035001 4,875.98 4,869.86 3,122.23 1,747.63 3,122.23 64.11% 智能化系统 中国银联卡研发三 GC150101A 4,751.09 4,751.09 3,218.23 1,532.86 3,218.23 67.74% 期智能化工程 上海市浦东医院信 YH-041901 4,745.46 4,745.46 4,508.19 237.27 4,508.19 95.00% 息系统项目 北京长安街酒店工 YH-GC2013 程弱电系统供应及 4,642.74 4,642.74 2,799.85 1,842.89 2,799.85 60.31% 0601A 安装分包工程 YH-GC2013 珠海中央商务区会 4,535.67 4,535.67 4,029.75 505.92 3,184.70 70.21% 1101A 展商务酒店 YH-034501 古北国际中心 4,414.34 4,413.30 4,409.91 3.39 4,414.34 100.02% GC131107A 武汉英特中心 4,496.63 4,496.63 3,682.06 814.57 81.88% 3,682.06 成都购物中心项目 GC141222A 地库、商业裙楼及住 4,062.23 4,062.23 1,815.91 2,246.32 1,815.91 44.70% 宅弱电系统工程 三亚洲际度假酒店 YH-029901 弱电系统设备供应 3,639.55 3,639.55 3,631.25 8.30 3,631.25 99.77% 及施工安装工程 成都置地广场弱电 YH-026601 3,064.48 3,064.48 2,961.85 102.63 3,310.03 108.01% 供应及安装工程 上海 6 街坊商品住 YH-040401 2,996.94 2,989.95 2,497.41 492.54 2,022.41 67.64% 宅房项目智能化 深圳福田民田路音 YH-041801 2,930.36 2,930.36 2,368.28 562.08 2,964.97 101.18% 视频安装分包工程 外滩国际服务中心 GC141208A 项目二期智能化工 2,690.52 2,667.82 1,419.00 1,248.82 1,419.00 53.19% 程 YH-HZGC20 宁波市国际合作学 2,054.18 2,054.18 2,042.04 12.14 1,872.71 91.17% 130103A 校 YH-043101 118 广场酒店弱电 1,903.00 1,903.00 1,662.50 240.50 1,662.50 87.36% 工程 前二十户项目小计 85,285.09 75,643.24 58,088.58 17,554.66 57,030.43 75.39% 其他项目小计 126,961.25 133,880.01 120,618.91 13,261.10 115,195.79 86.04% 合计 212,246.34 209,523.25 178,707.49 30,815.76 172,226.22 82.20% 公司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确认收入,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条件与业主 办理结算。由于公司承接的项目业主大部分信用度较高,同时公司制 定了工程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情 况,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相关项目结算不存在重 大风险。 (2)请你公司结合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销售价格等说明存货 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当存货成本 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 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16 年末,根据我司的分析,认 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对应各项目的合同收入大于 预计总成本,因此可变现净值大于存货成本,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你公司 2016 年股权激励费用为-422 万元,请你公司结合股 权激励行权、注销等情况说明该费用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2014 年 1 月,公司聘请申银万国(现已更名为“申万宏源”)为 财务顾问、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 励》,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4 年 4 月,公 司披露了《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并准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会计师根据 Black-Scholes 模型预估限制性股票激励每年 摊销的费用 根据财务顾问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以及《企业会计准则 第 11 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的规定,股权激励计划运用 Black-Scholes 模型计算“单位限制 性股票成本=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单位认沽期权价值-授予价格= 9.08-2.0494-3.39=3.6406 元”。 单位认沽期权价值 行权批次 比例 认购期权价值 行权价现值 股票价格 认沽期权价值 A B C D=A+B-C 第一期 30% 1.8886(E) 8.7849 即 9.08/(1+H) 9.08 1.5935(K) 第二期 30% 2.7193(F) 8.4414 即 9.08/(1+I)^2 9.08 2.0807(L) 第三期 40% 3.3584(G) 8.0894 即 9.08/(1+J)^3 9.08 2.3678(M) 认沽期权价值三期加权平均 2.0494 即=K*30%+L*30%+M*40% 根据公司实际授予的首次限制性股票数量 1,056.09 万股计算股 权激励总成本=3.6406*1,056.09=3,844.81 万元,各解锁期摊销的限 制性股票成本(见下表 A、B、C),同时根据实际发生的期间调整了 2014 年至 2017 年每年摊销的限制性股票成本(见下表 D、E、F、G): 单位:万元 2014 年计入成本月份 剩余月份 月份调整 6 个月 6 个月 项目 等待期 第一个解锁年度 第二个解锁年度 第三个解锁年度 解锁比例 30% 30% 40% 各期限制性股票 1297.87(A) 1143.52(B) 1403.42(C) 成本 1,297.87(A) 各期在等待期 571.76(B/2) 571.76(B/2) 平均分摊成本 467.81(C/3) 467.81(C/3) 467.81(C/3) 各等待期分摊 2,337.44(P) 1,039.57(Q) 467.81(R) 成本合计 以上三行相加 以上两行相加 以上一行 按月份调整每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年限制性股票 1168.72(D) 1688.50(E) 753.69(F) 233.91(G) 成本 (P/12*6) (P/12*6+Q/12*6) (Q/12*6+R/12*6) (R/12*6) 其中:A=(9.08-3.39-1.5935)*1056.09*30%; B=(9.08-3.39-2.0807)*1056.09*30%; C=(9.08-3.39-2.3678)*1056.09*40%; 股权激励总成本=A+B+C=3,844.81 万元。 (2)根据限制性股票实际解锁数量调整每年摊销的费用 1)2014 年末,公司综合考虑当年员工绩效考核情况、被授予对 象离职率等因素,预计 2014 年限制性股票实际解锁兑现的比例为 80%,故计提股权激励费用=1,168.72*80%=934.976 万元。 2)2015 年末,计算本年度应确认股权激励费用基于以下两点: ①2014 年限制性股票实际解锁兑现比例为 95.88%,需补提股权激励 费用=1,168.72*95.88%-934.976=185.59 万元;②公司综合考虑当年 员工绩效考核情况、被授予对象离职率等因素,预计 2015 年限制性 股票实际解锁兑现的比例为 81.24%,计提 2015 年当年股权激励费用 =1,688.50*81.24%=1,371.71 万元。因此,2015 年度确认股权激励费 用=185.59+1,371.71 =1,557.30 万元。 3)2016 年末,计算本年度应确认股权激励费用基于以下两点: ①2015 年限制性股票实际解锁兑现比例为 72.25%;②由于公司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净资产 收益率均未达到业绩目标,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予以回购,故 2016 年限制性股票解锁比例为 0%,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根据限制性 股票三期实际解锁兑现的情况,计算 2016 年累计应确认股权激励费 用=A*第一期实际解锁比例+B*第二期实际解锁比例+C*第三期实际解 锁比例=1,297.87*95.88%+1,143.52*72.25%+1,403.42*0%=2,070.59 万元。因此,2016 年应确认股权激励费用=累计应确认股权激励费用 -2014 年 已 确 认 股 权 激 励 费 用 -2015 年 已 确 认 股 权 激 励 费 用 =2,070.59 -934.976 -1,557.30 =-421.68 万元。 因此,根据公司 2014 年至 2016 年限制性股票实际解锁兑现的数 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听取财务顾问的意见以及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确认,公司 2016 年年报确认股权激励费用为-422 万元的 会计处理合理、合规。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