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7-07-25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改聘王翔宇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改聘张彬先生
为公司副总裁的相关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
3、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王翔宇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同意聘任张彬
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
满。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
洪觉慧 罗贵华 李 宁
2017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