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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华智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09-26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7-076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以电话、

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星期一)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复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收购上海延华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与深圳市新泰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泰科”)、刘耀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600

万元收购新泰科持有上海延华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华

大数据”)13.75%股份和刘耀辉持有延华大数据2.75%的股权。本次

收购完成后,新泰科和刘耀辉将不再持有延华大数据的股份。
    胡黎明先生为公司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同时也是延华大数据

的股东以及延华大数据股东上海欧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

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延华大数据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计入公司的合并

报表范围。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价格公允,遵循了市场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的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关

联双方充分实现资源整合、业务协同互补、提升各业务板块的服务水

平,增强公司的“智慧城市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本次交易表决程

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