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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华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9-26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就公司拟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收购上海延华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认真审议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

进行沟通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与深圳市新泰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

科”)、刘耀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600万元收购新

泰科持有上海延华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华大数据”)

13.75%股份和刘耀辉持有延华大数据2.75%的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

次交易价格公允,遵循了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

的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关联双方充分实现资源整合、业务

协同互补、提升各业务板块的服务水平,增强公司的“智慧城市全生

命周期”服务能力。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将上述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



       洪觉慧                罗贵华                  李   宁




                                            2017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