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02-03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8-014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以电
话、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2 日(星期五)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由公司董事长顾燕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延华”)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曲阳支行申
请人民币1,8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为自放款之
日起一年。
本次公司对东方延华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曲阳支行申请人民币
1,8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是为了满足东方延华日常经营
需求,有利于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利益。东方延华经营
情况稳定,资产质量优良,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公司担保的财务
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上
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于 2018 年
2 月 3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聘任唐文妍女士为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为止。唐文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的公告》于 2018 年 2 月 3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3 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唐文妍女士: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6
年 4 月起任职于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唐文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核查,唐文
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