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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华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02-03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8-014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以电

话、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2 日(星期五)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由公司董事长顾燕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延华”)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曲阳支行申

请人民币1,8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为自放款之

日起一年。
    本次公司对东方延华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曲阳支行申请人民币

1,8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是为了满足东方延华日常经营

需求,有利于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利益。东方延华经营

情况稳定,资产质量优良,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公司担保的财务

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上

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于 2018 年

2   月   3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聘任唐文妍女士为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为止。唐文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的公告》于 2018 年 2 月 3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3 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唐文妍女士: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6

年 4 月起任职于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唐文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核查,唐文

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