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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华智能: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2-03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8-015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方延华”)的日常经营需求,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东方延华向中国农业银行上

海曲阳支行申请人民币1,8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

限为自放款之日起一年。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189 号 C122 室

    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于兵

    成立日期:2008 年 11 月 6 日

    经营范围:节能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节能设备

的研发、销售;节能技术开发,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

工程管理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节能及智能化工程,建筑防

水、防腐保温、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设备维护保养服务;商务咨询

(除经纪)。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东方延华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3.6%
    2                上海睿孚投资有限公司                2.8%
    3                        余裕                        3.6%
                      合计                              100%

    2、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东方延华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其中 2016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财务数据尚

未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0           2016/12/31
        资产总额                        13,346.30         17,450.41
        负债总额                         4,855.97          9,347.11
     所有者权益                          8,490.33          8,103.30
          项目             2017 年 1-12 月        2016 年
        营业收入                     5,690.07          10,010.98
        利润总额                       403.69           1,613.06
         净利润                        387.03           1,433.9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放款之日起一年

    3、担保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将由公司及东方延

华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董事会同意东方延华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曲阳支行申请人民币

1,8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为自放款之日起一

年。

       本次公司对东方延华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曲阳支行申请人民币

1,800 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是为了满足东方延华日常经营

需求,有利于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利益。东方延华经营

情况稳定,资产质量优良,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公司担保的财务

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东方延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
此次公司拟对东方延华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曲阳支行申请人民币

1,800 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

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51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16%;上市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2,51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16%。

    以上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

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

况。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