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8-03-06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2018 年 3 月修订]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第七十一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第七十一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主持。
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
成,包括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
成,包括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
副董事长1人。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
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举产生。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第一百二十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推举 1 名董事履行职务。 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履行职
务。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