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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华智能:2017年度独立董事(李宁)述职报告2018-03-29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李宁)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忠实履行职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深入公司现场调查,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7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的工作履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17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召集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

效,故 2017 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本人无缺席或委托

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召开的 6 次股东大会,由于出差原因均未参加。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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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7 年 2 月 6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上,

发表《关于聘任王翔宇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的独立意见》。

    2、2017年2月24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上,

发表《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独立意

见》。

    3、2017 年 4 月 14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

于聘任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预计

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对 2016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

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2017 年 4 月 27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

议上,发表《关于公司向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公司回购廖邦富等 19 名补偿义务人 2016 年度应补偿股

份及返还现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2017 年 6 月 27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

议上,对此次董事会改聘王翔宇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改聘张彬先生

为公司副总裁的相关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发表独立意见。

    7、2017 年 8 月 28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发

表《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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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017 年 9 月 25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

议上,发表《关于公司收购上海延华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2017 年 10 月 14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

议上,发表《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

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0、2017 年 10 月 17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

会议上,发表《关于对上海延华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对公司进行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日常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

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

   本人在任职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 2017 年任职期间根

据公司实际情况召集委员召开专项会议,审议审计部的工作报告及公

司的定期报告,并持续提供监督和指导。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能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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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注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决策的

重大事项,能够做到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询问、了

解具体情况。

    3、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

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了对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邮箱:1336309565@qq.com

    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和支持,在此衷心地表示感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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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宁

                                        2018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