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2-28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和《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
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有助于向投资者
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决策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独立董事:
常 晖 洪芳芳 魏美钟
2019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