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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华智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2019-04-30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延华智能

股票代码:         002178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华融(天津自贸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旷世国际大厦 1 栋 1604-108 号房间

通讯地址:         天 津 经 济 开 发 区 第 一 大 街 79 号 泰 达
                   MSD-C2 座 8-9 层

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




             签署日期:2019年4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
       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延华智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延华智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持股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延华智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第八节   相关声明 ............................................................................................................... 11




                                                               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本报告书            指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延华智能/上市公司   指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延华高科            指   上海延华高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
                    指   华融(天津自贸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融津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华融(天津自贸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旷世国际大厦
                         1栋1604-108号房间
法定代表人:             顾剑飞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6Y7322H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投资业务(国家法律和政策禁止的除外);资产管理服
                         务;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5年11月26日
经营期限:               2015年11月26日至2065年11月25日
主要股东:               华融致远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               天津经济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泰达MSD-C2座8-9层
联系电话:               022-59002339

二、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国籍、长期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任职
                                 居住地           或地区居留权
             顾剑飞      男       中国                 否            董事长
              张鹏       男       中国                 否          董事、总经理
             汤仰止      男       中国                 否              董事
             吴宝路      男       中国                 否              董事
             郑洪斌      男       中国                 否              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人员未有在上市公司任职。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



                                            4
有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
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
                  第三节     持股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专业投资机构,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延华智能 17.41%的股
份,系出于对上市公司目前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继续增持延华智能股
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延华智能股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延华智能的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由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延华高科持有的上市公司
123,983,721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7.4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合计持有延华智能 123,983,72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7.4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9 月 18 日,延华智能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
告》,延华智能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延华高科技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上海市第二
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2019 年 3 月 5 日,延华智能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
拍卖的提示性公告》。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通过“公拍网”(www.gpai.net)于
2019 年 4 月 8 日 10 时起至 2019 年 4 月 11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对延华高科持有
的延华智能无限售流通股 123,983,721 股股票进行网络拍卖。

    2019 年 4 月 1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合计 62,778 万元的最高价竞得上述
123,983,721 股延华智能股票。

    2019 年 4 月 25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缴纳了全部拍卖成交款。

    2019 年 4 月 2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下达的(2018)沪 02 执 730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解除对被执行人
上海延华高科技有限公司证券子账号码 0800077634 所持有的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延华智能”,股票代码 002178)123,983,721 股股权的冻结;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延华智能”,股票代码 002178)
123,983,721 股股权归买受人华融(天津自贸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120118MA06Y7322H)所有;买受人华融(天津自贸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Y7322H)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过户登记
手续。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7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延华智能股票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
押、冻结等。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延华智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买卖延华智能的行为。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
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
信息,以及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法院《执行裁定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延华智能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西康路 1255 号 7 楼

联系人: 唐文妍

电话:021-61818686-309




                                  11
                           第八节       相关声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华融(天津自贸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顾剑飞
                                                   签署日期:2019 年 4 月 29 日
 附表:

                                          基本情况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延华智能                   股票代码             002178
                                                                        天津经济开发区第一
                        华融(天津自贸区)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大街 79 号泰达 MSD-C2
                        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座 8-9 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变化                    人发生变化□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0 股,持股比例:0%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增加 123983721 股,变动比例:增加 17.41%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是□           否■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是□           否■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此页以下无正文,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盖章页附后)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融(天津自贸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顾剑飞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