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9-039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0《关于控股股东上海雁塔科技有限公司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替代方案的议案》未获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晖先生。 3、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西康路 1255 号普陀科技大厦 17 楼多 功能报告厅。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16 日至 2019 年 5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6 日 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期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有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下同)共计 316 人,代表股份 297,119,0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7212%。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57,071,994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2.0559%。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9 人,代表股份 140,047,033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9.6653%。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3 人,代表股份 38,357,0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8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2,293,7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30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08 人,代表股份 16,063,312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255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金茂凯德律 师事务所龚嘉驰律师、崔源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 议案: 1、《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 282,798,864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1803%; 10,533,363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5452%; 3,786,8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2745%。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总表决结果: 24,036,87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2.6661%; 10,533,363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7.4614%; 3,786,8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8725%。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 282,715,864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1524%; 11,100,663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7361%; 3,302,5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115%。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总表决结果: 23,953,87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2.4497%; 11,100,663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8.9404%; 3,302,5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6099%。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 282,710,064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1504%; 11,132,663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7469%; 3,276,3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027%。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总表决结果: 23,948,07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2.4346%; 11,132,663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9.0238%; 3,276,3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5416%。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 282,707,864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1497%; 10,929,663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6785%; 3,481,5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718%。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总表决结果: 23,945,87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2.4289%; 10,929,663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8.4945%; 3,481,5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0766%。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5、《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结果: 282,951,064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2316%; 11,768,063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9607%; 2,399,9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077%。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总表决结果: 24,189,07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3.0629%; 11,768,063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0.6803%; 2,399,9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2568%。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6、《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282,893,964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2123%; 12,160,963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0930%; 2,064,1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947%。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总表决结果: 24,131,97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2.9141%; 12,160,963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1.7046%; 2,064,1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3813%。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7、《关于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281,725,219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4.8190%; 13,753,208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6289%; 1,640,6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5521%。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总表决结果: 22,963,225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9.8671%; 13,753,208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5.8558%; 1,640,6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2771%。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8、《关于调整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282,178,319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4.9715%; 13,697,808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6102%; 1,242,9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183%。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总表决结果: 23,416,325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1.0483%; 13,697,808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5.7113%; 1,242,9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2404%。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9、《关于调整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282,197,819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4.9780%; 13,678,308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6036%; 1,242,9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184%。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总表决结果: 23,435,825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1.0992%; 13,678,308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5.6605%; 1,242,9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2403%。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10、《关于控股股东上海雁塔科技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替 代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上海雁塔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直接持有及受托行 使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134,778,273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本议案有效 表决权股份为 162,340,754 股。 总表决结果: 21,804,57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3.4314%; 16,413,063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1103%; 124,123,121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6.4583%。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总表决结果: 21,804,57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56.8463%; 16,413,063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2.7902%; 139,4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635%。 关联股东上海雁塔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未获得出席会 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龚嘉驰律师、崔源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 次会议,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临时提案的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及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 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