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10-31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和《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会计政
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独立董事:
常晖 洪芳芳 魏美钟
2019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