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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华智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0-31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9-061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的最

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

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

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

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

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

执行《修订通知》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

具体如下: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

“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

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

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

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

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

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

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

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

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

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是根据财政部

颁布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事宜。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查,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是根据财

政部颁布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决议》

   2、《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决议》

   3、《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31 日